对罪恶的“恨”,不是指人际关系的结怨之罪,
而是指“不容”,
上帝设立审判和地狱,正是出于“爱”,
因为他恨罪恶、容不下罪恶。
一个不恨罪、不设立审判和地狱的上帝,
不是一个爱的上帝,
而是一个受贿的假神,
没有公义的爱不是爱,
对于罪人来说,爱不可以含有公义,
公义折磨罪人。
公义是什么呢?
公义是法,
上帝之法,
地狱是上帝的“法制”。
地狱不是上帝的残忍,
而是所有罪人最向往的地方,
因为地狱的真实定义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
所有痛恨法、痛恨公义的人,
上帝会成全他们,
给他们一个“无法无天”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