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文保单中,慢性病叫Pre-existing, 应该比中文的意思准确。如果在保单生效前120天或180天(不同公司不同),病情稳定就是承包的。所谓稳定有三个标准:用药量没有增加、没有更改过治疗方法和没有因为这个病住过院。对于疾病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可以记住三个关键词:突然的、紧急的和不可预期的。感冒、拉肚子这样的病肯定是可以理赔的;如果突发心脏病是以前没有的,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旧病,需要符合稳定旧病的条件。请问如何界定慢性病?这个超级签证的医保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如平常的感冒,拉肚子这些小病可看吗?突发心脏病包括在里面吗?在索赔是如何知道是不是哪些在保险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