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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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找了一家会计事务所填的表,会计建议申请我先生做非税居民,我因为确实没多少收入,会计说我本人也不用报税了,然后收到税务局的信件要求退还牛奶金,我也如数返还了。(也不太明白,所以会计说啥就听啥了)请问我们今年一家人已经常驻加拿大了,1,,今年我们俩人可以再正常报税吗?2,还用写信告知税务局取消我先生非税居民身份吗?
真的感谢你这么好的帖子,我们大家都不是专业会计,还真搞不清税务局各种表格的具体含义。

“非税居民”并不是身份,居住与不居住是事实状态,只需根据法律做出判断即可,而无需向任何人申请。

当你第一次作为居民报税的时候,要在税表上填上你成为居民的日期;当居民离开加拿大以后,要在最后一年的税表上填上离开加拿大的日期。

是否要报税并不是由你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决定的。即使你是居民,你也不是一定要报税。只有你有税款要缴或者要申请福利的时候,你才需要报税,否则就不要浪费纸张、邮费以及自己和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时间。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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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你好!一口气将海外资产这一栏全部看完了,基本弄清了,本年度还未报税,以前也只是到会计那里去报税,也从来未研究过税表,这两天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的税表,发现有一些问题我心存疑问:1、老公基本不住加拿大,我和儿子基本住在加拿大,撇开非居民居民的问题,我刚刚发现在他的报税表格里申请了APPLICATION FOR OEPTC(我和儿子租住在亲戚家),我今天才开始读下面的说明,好象需要居住什么的,问题是他没住,是我和他儿子住了,这项他能申请吗?还是应该我申请, 也会得出相同的金额。 2. 以前每年的GOODS AND SERVICES TAX/HARMONIZED SALES TAX(GST/HST) CREDIT APPLICATION都是我申请的, 去年的不知怎么回事居然会计师将我老公的选成了YES,而我选了NO, 结果我是到今天才意识到怎么会有他的支票寄过来,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牛奶金都变成他申请的啦?这会不会造成什么后果啊?3,还有一项OSTC现在好象也在我老公名下,哎,我想是不是应在报税时将我放在第一个,即我成为SENIOR HOMEOWNER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了呀?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将我的问题表达清楚,因为本身对报税也是一窍不通,所以可能表达有些不清晰,本来有意明年开始起将老公改成非居民申报,不想因为以前这些个错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这些错误不会造成退钱的麻烦就没关系,我的意思是,不应该他申请但是可以由我申请,最后的金额不变的话就不存在退钱的问题。对了,至于我们全家的收入,这些年一直是如实申报的,所以非居民的问题,我想应该不会成为申请这些福利的障碍吧?盼复,谢谢!

先生在税务意义上是居民还是非居民,这是处理税务的第一个问题,是不能“撇开”的,必须先判断清楚,这是回答上述所有问题的前提。

一个家庭成员是非居民,并不影响居住在加拿大的家庭成员的福利。

不客气!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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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Jaso,您好!
我累计花了一整天的时间看完了唐人大侠的非常专业且又深入浅出的回答贴子,感觉很多人因此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帮助,您真是普济大众的英雄侠客!
现有一事不能明白,希望赐教!
您在以上贴子内说的关于报税与枫叶卡的关系时我突然想到:现在加拿大联邦移民局在五年需要更换枫叶卡时,要求申请人提供过去五年税务局的报税表作为申请材料正式提交,按照非税务意义上的居民不用报税一说,那么许多人无法提交此表,如何应对?:wdb2:

申请移民的材料清单里有结婚证一项,按照未婚人士没有结婚证一说,那么许多人无法提交此证,如果你申请移民时还没有结婚,如何应对?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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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Joson:
您好!请问我有个住在多伦多的朋友,前年移民登陆,今年报税,他两年前借给他亲戚约合CAD$30万元的人民币,但是亲戚无力支付利息并且近几年内也无力偿还此笔现金,这笔钱能填写入T1135表格吗?如果能的话,当时的借款收条能否算作是证据?

不是能不能填入,而是该不该计入。

只要这笔债权在2012税务年度的任何时候曾经有效存在,就必须反映在T1135上。

借据当然是有效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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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您好,有问题请教,请给我电话和地址。多谢!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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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您好,有问题请教,请给我电话和地址。多谢!

办公室地址电话已悄悄话给你。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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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Jason,您好

如果登陆之前花100万买了出租房,其中银行贷款50万。海外资产应该填100万,还是50万?

谢谢
 
最后编辑: 2013-04-16
回复: 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Jason先生,我请教一个问题:
我家里人在申请PEI省提名时提交了schedule 4A表格,里面在personal net worth statement and source of funds中明确要求需要A complete and current statement of total personal net worth of you.
但因当时申请人的股票账户中的财产分属多人,分起来非常麻烦(因为已经几年了,中间还有不同人资金的进出)。所以申请人当时就没有报此财产(此财产占申请人流动资产的50%)。
我的问题是,
1.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定居那天起开始逐步将国内的资金汇往加拿大,当汇款数量超过申请移民时申报的总资产时是否会引起加拿大当局(我不知道应该是哪个政府部门负责)的关注?他比较担心移民部和税务局会找麻烦。
2. 如果申请人在定居加拿大后报税时开始依法申报股票账户中的盈利或者亏损,会否引起移民部和税务局联合对申请人移民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计和追溯。毕竟这涉及虚假陈述,虽然已经移民成功,但留一个坏信用得不偿失呀。
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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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这些股票资产的数量都是百万人民币级别的(盈利一般一年也不会超过千万),而如果汇款的话都是几万加币级别的,都不会很大。
谢谢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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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Jason,您好

如果登陆之前花100万买了出租房,其中银行贷款50万。海外资产应该填100万,还是50万?

谢谢

如果这指的是T1135表,那么上面反映的是资产的成本值,不反映负债。

不客气!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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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先生,我请教一个问题:
我家里人在申请PEI省提名时提交了schedule 4A表格,里面在personal net worth statement and source of funds中明确要求需要A complete and current statement of total personal net worth of you.
但因当时申请人的股票账户中的财产分属多人,分起来非常麻烦(因为已经几年了,中间还有不同人资金的进出)。所以申请人当时就没有报此财产(此财产占申请人流动资产的50%)。
我的问题是,
1.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定居那天起开始逐步将国内的资金汇往加拿大,当汇款数量超过申请移民时申报的总资产时是否会引起加拿大当局(我不知道应该是哪个政府部门负责)的关注?他比较担心移民部和税务局会找麻烦。
2. 如果申请人在定居加拿大后报税时开始依法申报股票账户中的盈利或者亏损,会否引起移民部和税务局联合对申请人移民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计和追溯。毕竟这涉及虚假陈述,虽然已经移民成功,但留一个坏信用得不偿失呀。
多谢了。

1. 在加拿大,你的银行账户的交易情况是你的个人隐私,移民部看不见,税务局也看不见,除非你拿给他们看。当然,这不等于说申请移民时不完整反映资产资料不是错的。

2. 过去的那点错误已经让你睡不安寝,为什么现在还将来还要错上加错呢?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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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在税务意义上是居民还是非居民,这是处理税务的第一个问题,是不能“撇开”的,必须先判断清楚,这是回答上述所有问题的前提。

一个家庭成员是非居民,并不影响居住在加拿大的家庭成员的福利。

不客气!
谢谢JASON的回答,我是1198楼的提问者。由于收到你的答复在我的报税会计师预约日之后,本年度征求了我的会计师,还是将我的老公按以往的填了T1 GENERAL税表,会计师和我说,因为我老公的枫叶卡即将过期,可以过期后写封信给税局说明一下,她目前也认为我老公应是非居民(当然她也提到了非居民和居民与这个枫叶卡过期不过期没有必然关系,但由于我们前几年报税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在枫叶卡过期后想到这个问题也是很自然的一种情况),或者干脆就直接明年不给我老公报税或给老公报非居民的T1表也可以。我想问一下以上的三种方法哪种更为妥当?如果明年直接不报税或给老公报非居民的T1表税局会否有疑问,是否需要在报税的同时写封信说明一下,还是等他们有疑问了再说? 若是等他枫叶卡过期后我写信确认老公的非居民身份,因为有担心确认了他的非居民身份后反过来认为他前几年也是非居民,会否牵涉到前面的福利申请,因为有两年是以他的名义申请的,如OEPTC,GST等(我的会计师说不会,这个福利与他是不是居民没有关系,即便会退一些,也只会退这两年作为家庭成员的属于他的一部份,大约1/3吧,和是他申请的还是我申请的没有关系),我是听得云里雾里的,也不知道她讲的是对还是错,还有前面的三种方法到底应采取哪种方法,只能再来发贴求证了,谢谢!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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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JASON的回答,我是1198楼的提问者。由于收到你的答复在我的报税会计师预约日之后,本年度征求了我的会计师,还是将我的老公按以往的填了T1 GENERAL税表,会计师和我说,因为我老公的枫叶卡即将过期,可以过期后写封信给税局说明一下,她目前也认为我老公应是非居民(当然她也提到了非居民和居民与这个枫叶卡过期不过期没有必然关系,但由于我们前几年报税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在枫叶卡过期后想到这个问题也是很自然的一种情况),或者干脆就直接明年不给我老公报税或给老公报非居民的T1表也可以。我想问一下以上的三种方法哪种更为妥当?如果明年直接不报税或给老公报非居民的T1表税局会否有疑问,是否需要在报税的同时写封信说明一下,还是等他们有疑问了再说? 若是等他枫叶卡过期后我写信确认老公的非居民身份,因为有担心确认了他的非居民身份后反过来认为他前几年也是非居民,会否牵涉到前面的福利申请,因为有两年是以他的名义申请的,如OEPTC,GST等(我的会计师说不会,这个福利与他是不是居民没有关系,即便会退一些,也只会退这两年作为家庭成员的属于他的一部份,大约1/3吧,和是他申请的还是我申请的没有关系),我是听得云里雾里的,也不知道她讲的是对还是错,还有前面的三种方法到底应采取哪种方法,只能再来发贴求证了,谢谢!

判断自己在税务意义上是居民还是非居民是纳税人自己的责任,而不是税务局的责任。如果你知道自己过去已经错了,不仅不可继续将错就错,还应该立即将过去的错误纠正,这没有什么可选择的余地。纠正这个错误也与枫叶卡是否过期没有关系,更与税务局有没有疑问没有关系,没有任何理由要等到枫叶卡过期以后,或者等到税务局有疑问以后再做。

非居民T1税表是供非居民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在多数情况下,非居民即使有加拿大的来源的收入,也不需要填报T1税表,因为其加拿大来源的收入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预扣税的,而非居民本人并没有填报税表的义务。

加拿大的福利都是给居民的,如果先生是非居民,他没有权利申请任何福利,比如儿童福利金、消费税退税这些福利,只能由家庭成员中的居民来申请,而不能由非居民申请。尽管消费税退税看的是家庭总收入,由夫妻中的任何一个人申请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是,就你家的情况来说,如果先生是非居民,他必须先把这部分福利退回,然后由你重新申请回来。

不客气!

(以上并非专业税务意见,请就具体情况面对面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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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自己在税务意义上是居民还是非居民是纳税人自己的责任,而不是税务局的责任。如果你知道自己过去已经错了,不仅不可继续将错就错,还应该立即将过去的错误纠正,这没有什么可选择的余地。纠正这个错误也与枫叶卡是否过期没有关系,更与税务局有没有疑问没有关系,没有任何理由要等到枫叶卡过期以后,或者等到税务局有疑问以后再做。

非居民T1税表是供非居民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在多数情况下,非居民即使有加拿大的来源的收入,也不需要填报T1税表,因为其加拿大来源的收入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预扣税的,而非居民本人并没有填报税表的义务。

加拿大的福利都是给居民的,如果先生是非居民,他没有权利申请任何福利,比如儿童福利金、消费税退税这些福利,只能由家庭成员中的居民来申请,而不能由非居民申请。尽管消费税退税看的是家庭总收入,由夫妻中的任何一个人申请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是,就你家的情况来说,如果先生是非居民,他必须先把这部分福利退回,然后由你重新申请回来。

不客气!

(以上并非专业税务意见,请就具体情况面对面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明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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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自己在税务意义上是居民还是非居民是纳税人自己的责任,而不是税务局的责任。如果你知道自己过去已经错了,不仅不可继续将错就错,还应该立即将过去的错误纠正,这没有什么可选择的余地。纠正这个错误也与枫叶卡是否过期没有关系,更与税务局有没有疑问没有关系,没有任何理由要等到枫叶卡过期以后,或者等到税务局有疑问以后再做。

非居民T1税表是供非居民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在多数情况下,非居民即使有加拿大的来源的收入,也不需要填报T1税表,因为其加拿大来源的收入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预扣税的,而非居民本人并没有填报税表的义务。

加拿大的福利都是给居民的,如果先生是非居民,他没有权利申请任何福利,比如儿童福利金、消费税退税这些福利,只能由家庭成员中的居民来申请,而不能由非居民申请。尽管消费税退税看的是家庭总收入,由夫妻中的任何一个人申请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是,就你家的情况来说,如果先生是非居民,他必须先把这部分福利退回,然后由你重新申请回来。

不客气!

(以上并非专业税务意见,请就具体情况面对面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我想我需要做的就是写一封信和税务局说明一下情况,讲清楚以前确实不清楚这个情况,因为老公枫叶卡要过期所以关注这个问题后才发现以前将他作为税务居民报税可能是错误的,如果他的非居民身份成立,是不是税务局会要求我退回以前由我老公申请的福利,还是我需要在信中主动提出退回?你在回复中提出退回后需要我重新申请这些福利,那么如何重新申请,是将前几年的税重新申报一下吗?还是有什么样的更正表可以填写?整个从退回福利到重新申请拿到福利这个流程大约需要多长的时间?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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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JASON
1.如果自用珠宝甚至古董等不用声报,那如果将来卖出时增值需要交税吗?如果要,增值额度怎么认定呢?
2.夫妻两可以分别指定不同的主居所自住房吗
3.自用房产增值需要交税吗。增值的确认如果之前没有评估还有什么办法啊,至于你说的市场公平价格怎么找呢?
4.如果我太太名下资产确实很少,但如实声报,也确实没什么收入,长期以父母名义汇钱来会引起税务局注意吗?我自己是非税,但听说太太依赖丈夫提供全部生活费用对非税判定可能造成影响,所以不想自己汇款过来!

另外可以悄悄话个联系方式吗?谢谢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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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需要做的就是写一封信和税务局说明一下情况,讲清楚以前确实不清楚这个情况,因为老公枫叶卡要过期所以关注这个问题后才发现以前将他作为税务居民报税可能是错误的,如果他的非居民身份成立,是不是税务局会要求我退回以前由我老公申请的福利,还是我需要在信中主动提出退回?你在回复中提出退回后需要我重新申请这些福利,那么如何重新申请,是将前几年的税重新申报一下吗?还是有什么样的更正表可以填写?整个从退回福利到重新申请拿到福利这个流程大约需要多长的时间?非常感谢!

因居住状态更正造成的福利计算调整,税务局会计算好发信给你的。

原由先生申请的福利改由你重新申请,这个具体程序我不熟悉,还是咨询专业会计师吧。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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