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讨厌加拿大的家庭暴力法(挨砖贴)****
换个角度想如果没有家暴法的话让成年人自己解决问题那是什么情形
首先,俺是旗帜鲜明地反对暴力的。
不过任何两个人的过法都不一样,每种情况罗列起来这帖子的篇幅肯定不够。
就国内的情况极端点儿说,有两人相敬如宾,对恶言恶语的容忍程度低过自杀的;也有内心抑制不住的受虐狂倾向,三天两头打的鼻青脸肿,然后晚上一睡觉第二天抱头痛哭流涕不记仇的。
而这些都是成年人自己的选择,如果选择错了,就应该付出代价去结束这个错误,俗话讲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这些本来是应该是两个人的责任的家庭问题在国内耗费了过多的社会资源,问题是还处理不好。
很多本来早该离婚的,在耗费了众多社会资源之后离不了,有的甚至钱都解决不了,需要更激烈的方式。
从这方面讲,俺是对“宁拆房,不拆婚”的说法很不以为然。
一个女人容忍不了的家暴倾向男人哪里都有,一个男人容忍不了的那种龌龊女人也哪里都有。
把重庆人说的那种女人放到中国,也干不出什么让重庆人舒服的事情来,而在这里至少还能付出经济代价离婚,防止出现更极端。
这个法能让想结婚的提前想好什么样的适合自己,剩下的由法律解决,总比国内那种很多没尊严的家庭生活强很多。
另外,控制人口从谨慎结婚开始,比早婚早恋之后人口爆炸再计划生育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