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移民隨行子女年齡延後實施 移民部證實仍按舊規申請
【明報專訊】移民部昨日證實,原本計劃將於明年1月2日起實施,各類移 民申請隨行子女年齡從未滿22歲,向下調整至未滿19歲的新措施,會延後實施,此消息令不少申請19至22歲子女隨行移民的申請者重燃希望。由於中國移民 申請人中,不少人是為了子女接受教育,該措施延後實施,對他們幫助甚大。
移民部發言人勒薩熱(Sonia Lesage)提醒民眾,明年1月2日起申請送件的中國父母及祖父母申請人,若有計劃申請隨行子女,則隨行子女的年齡只要符合舊規定不滿22歲即可。
至於隨行子女年齡調低至未滿19歲的措施延期實施,是否代表計劃生變?勒薩熱說,移民新措施在正式生效前,必須經過兩個步驟,即先登在《加拿大憲報》 (Canada Gazette)上,再收集意見,移民部評估意見後,在實施前,會再經過在議會代表總督的官員(Governer in Council)認可,二度登上《加拿大憲報》,才確定生效。
新措施實施日期未定。她表示,移民部現在仍在評估各方的意見,在未完成評估之前,不會報請議會代表總督的官員批准,因此暫時無法知道確切實施日期。
移民律師辛湉王(Steven Meurrens)指出,移民部已在最近發電郵通知移民律師及移民顧問,隨行子女年齡調低的新規定將不會在明年1月2日實施,這天也同時是移民部重新開放父母及祖父母移民的日期。他解釋,換言之,本來以為無法申請22歲以下子女的父母申請人,現在可以為子女申請,而那些達22歲或以上,但仍在大學全職就讀的子女,也可按照舊規定,隨父母申請移民。他強調,子女年齡的規定不僅適用於家庭團聚類別的申請,也適用於其他各類別移民申請,例如技術移民、省推薦類移民申請,因此,延後實施對家有19至22歲之間子女的家庭,是大好消息。
移民部調低隨行子女年齡至未滿19歲的計劃,早在今年5月已發布在《加拿大憲報》,較目前22歲以下更為嚴苛,且取消在學成年子女(在大學就讀課程)可隨行的規定,除非子女有身心殘障問題。
根據統計,2012年以隨行子女身分申請移民者有64,757人年齡在19歲以下,約佔總數的90%,子女在19至22歲者有7,237人。移民部同時強調,新規定除了為提升審查效率外,抵加年齡愈小的移民,亦愈容易融入本地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