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就是回佣是多少,我看也是楼主自己定的吧,估计是50%。你说人家一个经纪干半天,回佣多少都说了不算,是不是太窝囊?加拿大法律绝对不会保护楼主这样的人,不信,可以去尝试一下。
法官第一句就会问你,你是因为回佣选择买这个房子,还是真的喜欢这个房子,经纪是否尽到了一个经纪应该做的义务?
第2句,关于回佣,我相信是双方自愿的结果,也是经纪从自己应得的收入中拿出来的,那么,这张所谓的协议,应该是经纪提供的才算合理。
第3句,你是否在第一次看房时就和经纪商讨了回佣,经纪是否知道他将付出多少回佣。比例多少。如果经纪不知道,而是你在看了几个房子之后才提出回佣,那么你事实上已经违反了经纪合同。如果经纪同意,且在第一次看房前已经确认了回佣及其比例,那么为什么回佣协议不是第一次看房时签订而是在offer时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