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花了几个小时研究税务局关于主要居所的规定,理解如下,和大家分享、讨论:
1、国内房子只要是自用(注意是自用,不一定是自住),就不用报,跟10万额度无关;
2、主要居所(Principal Resident)基本上是纳税人自己决定,只要服从任何税务年度只有一个主要居所就OK(有一些条件,比如当年要有家庭成员事实居住,不论长短;但又有很多特殊情况,比如搬走又搬回来,但是搬家前4年后四年都可以算主要居所。结论是,基本就是没什么限制了);
3、卖国内房子的时候,最省事的方法就是认定从始至终都是主要居所,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报收入,直接把钱打过来没有税务问题(不知有没有哪位有实际经验?);
4、如果不嫌麻烦,想选某几年不是主要居所(为了省出免税年度给加拿大房子的capital gain?ms不一定合算),就要填下面这个表报capital gain:
http://www.cra-arc.gc.ca/E/pbg/tf/t2091_ind/t2091ind-13e.pdf
5、如果加拿大也有房产,那么已经用在国内房子的主要居所的免税年度就不能重复用了,即使这些年加拿大房产真的是你的主要居所。
1、国内房子只要是自用(注意是自用,不一定是自住),就不用报,跟10万额度无关;
2、主要居所(Principal Resident)基本上是纳税人自己决定,只要服从任何税务年度只有一个主要居所就OK(有一些条件,比如当年要有家庭成员事实居住,不论长短;但又有很多特殊情况,比如搬走又搬回来,但是搬家前4年后四年都可以算主要居所。结论是,基本就是没什么限制了);
3、卖国内房子的时候,最省事的方法就是认定从始至终都是主要居所,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报收入,直接把钱打过来没有税务问题(不知有没有哪位有实际经验?);
4、如果不嫌麻烦,想选某几年不是主要居所(为了省出免税年度给加拿大房子的capital gain?ms不一定合算),就要填下面这个表报capital gain:
http://www.cra-arc.gc.ca/E/pbg/tf/t2091_ind/t2091ind-13e.pdf
5、如果加拿大也有房产,那么已经用在国内房子的主要居所的免税年度就不能重复用了,即使这些年加拿大房产真的是你的主要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