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问题,在给小孩申请团聚的时候,填表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有一个表格要填一共有多少人在这个application里面,看guide里面说的是包括所有的family member,就是说包括小孩,小孩的爸爸,小孩的妈妈,所以这个数字是要填3是吗?还是仅仅是小孩子一个人,就是1。
第二个问题,就是小孩的爸爸现在在加拿大,但是小孩和小孩的妈妈现在人在中国,那个申请表格里面有一个co signer能写上小孩的妈妈吗?因为那个表格对co siger也有eligibility check其中一个问题是人现在在不在加拿大,如果不在加拿大就可能不eligible。是不是只能我自己sponsor,不能有co signer?因为co signer现在不在加拿大。
如果第二个问题,只有我一个sponsor没有co siger的话,第一个问题总人数,是填3还是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