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 Mickey的情况很像,我和老婆都是加拿大联邦PR(拿到枫叶卡之前还没有小孩),现在小孩1岁多了,我们准备今年5月带着小孩一起长登加拿大。一个月前给小孩和姥姥申请旅游签证,目的是为了先给小孩带过去,然后在加国境内申请小孩的sponsorship移民。结果,小孩和姥姥的旅游签证都被拒签。想咨询各位有经验的园友:
1. 我们这种情况,一定要有一个PR身份的人去加国境内提交小孩的sponsorship移民申请吗?如果必须这样,是否能够递交完申请,就返回中国?因为不想跟小孩分开太久,而且国内还有工作
2. 给小孩申请sponsorship类移民,需要父母(PR)在加拿大有工作吗?还是只需要提供存款和财产证明即可?
3. 如果我作为sponsor,去加国境内申请小孩移民,老婆(PR)陪着孩子在中国,那么我老婆应该作为co-signer吗?我可以选择没有co-signer吗?(因为她没在加国境内,有资格作为co-signer吗?)
4. document check list IMM5491里面提到的“option C printout” 具体是什么?是否必须提供呢?
5. 申请表里问的“是否有工作”,是指在加拿大,还是中国?
我就是没弄明白,CIC如何确认我是在加国境内提交的申请,还是在中国提交的?
谢谢各位前辈们。。。
你的情况和我一模一样,我小孩的探亲签证也是被拒了,我没有再申请探亲了,我已经给小孩办团聚了,一个多星期前递料的。根据自己准备材料的经验回答你,如果有不准确的请其他园友纠正
1. 是的,pr做担保人一定要在加拿大境内才可以担保,不可以递交完材料就回国,至少在担保人资格批准下来之前不可以(我的理解),担保人资格批准后,有的人说可以短期回国,半个月一个月,每个人说的时间都不一样,有的人说在小孩身份批下来之前担保人都必须待在境内。我的理解就是,原则上不可以回国,有特殊情况或者原因需要离开加拿大的,至少要先和移民局沟通。
2. 担保小孩不需要在加拿大有工作,没有工作就写一封解释信解释一下目前自己在加拿大的状况。存款财产之类的证明有就提供,没有写一封解释信
3. 你老婆如果不去加拿大,就不能做cosigner了,担保小孩可以不需要consigner,不过这样你老婆好像要签一个同意和小孩分离的证明书之类的,这个可以在论坛搜搜。
4. option c printout是一个税务局给的东西,就比如你今年报了去年的税,就可以打电话去税务局让他们把去年的option c printout寄给你。不过估计你肯定是没有报税,我看有的人说没有这个不要紧,写一封解释信解释一下为什么没有就好
5.这个工作我个人理解应该是加拿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