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儿子办理的过程中,因为对办理时间的不确定性倍受煎熬,所以把我给儿子办理签证的各个步骤的时间给大家分享,让和我有同样感受的妈妈少些痛苦。
主要情况:儿子3岁,我和老公申请时没有带他,但资料和体检表当时都给使馆递去了,这次长登把他爸爸派去了,我在家给他申请团聚。
1. 2006-11-21 在加拿大寄出申请资料;
2. 2006-11-27 审理中心收到在网上能查到;
3. 2006-12-21 sponor DM
4. 2006-12-28 资料转到北京
5- 2007-1-4 开始审理儿子的申请
6. 2007-1-15 收到FN信,可以在北京网站查进程
7. 2007-2-1 状态变13
8. 2007-2-8 状态变17
9. 2007-2-9 收到大信封
我跟你的所有时间都是一样的,可是没有你的好运气!唉……
是的,我听cics的人说这个声明是需要做公证的,我知道一位朋友办成功了,但她既没有做这个公证和也没有co-signer,但cics的人认为这样做只是为了避免以后补材料, 我觉得也有道理,所以按他说的这样做了.我也算一个,多谢楼主提供有用信息。
我还在准备表格,已经办好了孩子的探亲签证,准备带他一起过去,再办理团聚。
再有请问,结婚公证是不是有有效期的?我当初申请移民时的公正是否过期了?需要重新办理一下?
如果没有co-signer,需要补充什么声明?是否就是同意孩子移民的声明?我觉得如果写一个这样声明比co-signer简单吧,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