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湖土那么坚持,偶再顺便聊聊所谓的签证哲学:
对于任何签证,只要签证目的与主观动机一致,签证条件与客观条件一致,就可以获批.留学签证如此,移民签证也是如此.
先说留学签证,签证目的就是要留学,那么主观动机也必须是留学.你得证明给签证官看你得主观动机就是留学,别无其他.接着签证要求你必须有能力完成学业,无论物质还是能力上,那么你就必须有一定得金钱,加上有相关得专业背景和学习所需的能力.
再说移民签证,签证的目的在于移民,主观动机也必须是移民.你得证明给签证官看你是真得想到加拿大生活.接着就是你凭什么能够到加拿大生活呢?要么有钱,要么有技术.如果你有钱,你可以去投资办厂,买房,那么就算你年纪大一点,英语/法文一点不懂,那也没有关系,因为你可以雇佣年轻的,懂英文/法文的人为你工作,既让自己在加拿大发展,又给加拿大创造了就业机会.但是如果你是凭自己的技术移民,那么你就必须懂一定的英语/法语,你必须年轻,你必须有相应的教育水平,你必须有一定的财力支持在你初抵加拿大适应期间能够生存,你未必要在加拿大有亲戚,但如果有亲戚的帮助,你能更快的融入当地社会,你也未必一定要事先找好工作,但如果你有一份工作,也能帮助你更快的适应.等等.
那么,什么是"一定的","相应的"?那就是要与你的提名职业相称.比方,如果你的提名职业是程序员,那就需要有一定的英文水平,但要求不是太高,学历需要大专.加拿大官方对不同职业的准入标准有不同的标准.在你符合相应职业水平以后,你就有理由被相信能在加拿大找到工作并生活.因此,英文水平和学历需要和专业相适应,并非越高越有利.一个博士生提名大专生就能胜任的工作,签证官并不会觉得他比大专生更有优势,加上如果他专业英文很差,工作经验和提名职业并不匹配,那么签证官就完全可以认为他在中国比在加拿大更合适.我一个朋友是老法下面移民的,他是大专生,但是1年多也就办出来了,他的另一个朋友,博士,办了3年都没办出来.虽然无论老法还是新法,博士的分数都是高于大专.
所以,移民局对外公布的甄别标准是给申请人用来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移民要求的一种方式,分数只是一个参考.更重要的是准确的职业提名和翔实的申请材料.你得生动得证明给签证官看,你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教育背景及语言水平符合加拿大对你所提名职业的要求,换而言之,你是能够在加拿大找到提名职业工作的,虽然移民后的现实未必如此.
本人的申请是中介代办的,但是我还是看到了中介为我准备的全套材料包括推荐信,简历和申请综述(那次是主管不在,下面办事人员不熟悉情况而给我看的).看完以后,我非常赞叹,中介给我准备的材料可以说是天衣无缝,从材料上看,我完全符合加拿大相应职业的要求,当时我曾开玩笑说如果我是移民官,这份材料我一定会批准的.事实也是如此,申请审批速度比较快,没有补过料,在香港使馆领取签证时也没有被退还任何材料(对申请没有用的材料,使馆在发放签证的同时会退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