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产妇金申请被拒,万分痛苦中。。。。。。
请问如果去年8月至11月在A公司工作了530个小时,然后无工作,今年4月中又开始在B公司工作,预产期为今年8月底。打算今年7月初申请产金和父母金,如果按从停止工作日起往前推的26周的工资的平均收入的55%的话,那么是否只能算今年工作的2个月(约8周)的收入,即:($350X8/26)x0.55=$59(元/周)?? 惨呀,本还以为凑够600小时,可以拿个伙食费,如果今年只能做80个小时(2周),那么更惨,是否只能拿:($350X2/26)x0.55=$14.8(元/周)??
你这个解释是不正确的,应该是从停止工作日起,往前推的26周的工资的平均收入的55%,政府英文网站上写得很清楚。
如果LZ的预产期往前推的话,不够600小时,就不合标准,这跟DIMISS好像没多大关系。
请问如果去年8月至11月在A公司工作了530个小时,然后无工作,今年4月中又开始在B公司工作,预产期为今年8月底。打算今年7月初申请产金和父母金,如果按从停止工作日起往前推的26周的工资的平均收入的55%的话,那么是否只能算今年工作的2个月(约8周)的收入,即:($350X8/26)x0.55=$59(元/周)?? 惨呀,本还以为凑够600小时,可以拿个伙食费,如果今年只能做80个小时(2周),那么更惨,是否只能拿:($350X2/26)x0.55=$14.8(元/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