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楼好贴,每张都读完了,收益匪浅。至于你的其他几个考虑,有些不用担心:
1)你的生意既然是跨中加两国的,那么你可以在蒙城成立公司后,把自己派驻国内,这样你在国内呆的时间也算在加拿大居留时间,所以,你大大占了便宜,不用操心如何4年凑满3年的问题。
2)税的问题政府永远无奈你何,如果你开公司做跨国生意的话。你完全可以把利润隐藏在加拿大之外的某个环节里面,比如这里5刀买的货物,5.2刀卖到香港你自己的公司去,香港公司再10刀卖到大陆你的公司,那么主要利润4.8刀都在香港公司,只要香港公司不对你(股东)分红,加拿大也拿你没办法。而香港公司的所得税差不多是世界上最低的了。所以福利国家税负最重的人都是那些领工资白领和中产,你当老板的,安了!!
又是一楼好贴,每张都读完了,收益匪浅。
最感兴趣这两个问题,有点疑问,想请教一下:
1)加国成立公司非常简单,每年交几十刀,公司和家庭各报一次税,每个人都可以用这种方法解决居留时间,不可能吧,另外,我把自已派驻国内,他会不会要求我只能从事加国公司的业务,当然中国的事比较好办,我在中国干什么,我中国公司收入多少,加拿大政府也没办法查到,可他会不会要求我加国公司在中国的利润必须达到多少,也就是说必须每年向加国交多少税,我才有派驻国内的资格?
2)也是感觉太容易了,如果这样可行的话,5刀买的货物,卖到我中国公司5刀,甚至是4刀,中国公司二次加工,卖20刀,加工费16刀,两边都没有利润,两边的税都不用交,更不需要香港注册公司,如果我在加国有厂,产品自己生产,价格自己定,原材料是现金从个人手里收购,那不更简单了吗?
不好意思,不是不信你说的,只是感觉这好事太容易了,能不能详细说说。
又是一楼好贴,每张都读完了,收益匪浅。
最感兴趣这两个问题,有点疑问,想请教一下:
1)加国成立公司非常简单,每年交几十刀,公司和家庭各报一次税,每个人都可以用这种方法解决居留时间,不可能吧,另外,我把自已派驻国内,他会不会要求我只能从事加国公司的业务,当然中国的事比较好办,我在中国干什么,我中国公司收入多少,加拿大政府也没办法查到,可他会不会要求我加国公司在中国的利润必须达到多少,也就是说必须每年向加国交多少税,我才有派驻国内的资格?
2)也是感觉太容易了,如果这样可行的话,5刀买的货物,卖到我中国公司5刀,甚至是4刀,中国公司二次加工,卖20刀,加工费16刀,两边都没有利润,两边的税都不用交,更不需要香港注册公司,如果我在加国有厂,产品自己生产,价格自己定,原材料是现金从个人手里收购,那不更简单了吗?
不好意思,不是不信你说的,只是感觉这好事太容易了,能不能详细说说。
转变, 是时刻需要转的, 不是你感觉到要转, 而是你自己自觉地要去转变, 才能适应市场。
生意人需要非常敏感, 而不是一点敏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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