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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的小屋----浅谈孩子的培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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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错误的原则---热炉法则


当俺将儿子手机被盗一事告知班主任老师时,老师对此基本没有什么怀疑。她告诉俺:那个孩子曾经把他妈妈的银行卡偷出来,不知用什么手段取得密码后,将卡上的钱全部取光花掉。并且,去年这孩子有一次偷了同学的手机,然后又卖回给该同学,结果被识破;另一次,将一位女生的Ipod偷走了,结果是以人家没有要求赔偿了事。当然,俺们过去对这些是一无所知的。



老师批评俺在第一次发现儿子手机丢时没有及时向她报告,俺觉得老师说得非常对。俺和儿子都是基于不想让这么小的孩子就受到严厉的处罚的善良意愿,而对这种性质恶劣的行为采取了姑息的态度(其他家长估计也与俺们的做法大同小异)。并且,俺们还错误地,狭隘地以自己没有受到损失为第一考量因素,从而没有采取帮助这个孩子最正确的方法。


当俺第一次打电话与这个孩子的父亲沟通时,他父亲对儿子偷窃的行为也没有感到太多的怀疑.但是,他所用的词语是很微妙的。这位先生始终说他的孩子“随便乱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拿了别人的东西就必须要还给别人”,“你儿子的手机被我儿子拿走,给你们造成很大的不方便,我非常不好意思”。。。。。自始至终,俺都怀疑他对自己孩子错误的性质是不是有足够的认识。



俺当时态度语气虽然礼貌客气,但是告知的内涵却是准确无误地传达了这样的信息:我们认为这个错误的性质是很严重的。我们已经通过110报了案。希望您们应该对此予以重视。我们给过他改过的机会,但是可惜孩子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通过这件事情,俺也在反思自己的失误。联想到儿子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班级里就不断地发生失窃的事,但是,迄今为止,俺们并不知道到底是哪个孩子的所为,尽管老师知道。从爱护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也许这样的举措可以理解,但是,却也可能因为惩戒的程度不够,不足以教育犯了错误的小孩子,也没有能够起到警醒他人的作用。那么,这些孩子,是不是会继续地,愈演愈烈地继续错下去呢?



俺告诉儿子:惩戒的原则应该是像热炉子一样的:


1.警告性:热炉烧得火红火红的,会灼伤人,甚至烫死人。

2.必惩性:一旦碰到热炉,必然会被灼伤。

3.即时性:碰到就会受伤,没有时间的延误。

4.公平性:不管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


拿你这次的事情来举例:因为***过去犯错误时所得到的教训不足引起他和家长的重视,所以过去他受到的惩戒明显地效力欠缺;因为没有公开的批评,所以,其他的同学也很难引以为戒。所以,惩罚必须具有警示意义。


因为***过去犯的有些错误可能没有受到惩戒(老师说要问问班级里还有没有其他的类似情况曾经发生,只是孩子们隐忍了没有报告),所以,导致他心存侥幸,总以为自己很聪明,干了坏事能够逃脱惩处。所以,惩罚必须具有必然性。


因为我们没有及时报告老师,导致了***后续错误的发生。惩处不应该拖泥带水,这样可以达到及时纠正错误行为的目的。所以,惩罚必须具有时效性。



俺告诉孩子,王子犯法,应该与庶民同罪,这就是惩罚的公平性原则。在一个司法腐败的社会里,往往是没有这样的公平性存在的。



俺也在反思自己,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的因为惩戒不力,导致孩子养成了一些不好习惯的过失。俺还记起了自己儿时因为欺负小朋友,而被老爸罚站面壁30分钟。因为那时候只想出去和小朋友一起玩,所以,估计那30分钟的感觉一定是度秒如年的。也因而,从此再也不敢做欺负弱者的坏事,并且对欺侮弱者的行为感到极端的不齿。。。



我们应该在惩戒严重错误和犯罪行为时,严格地执行热炉法则,无论是教育孩子,还是管理公司,也无论自己是执法人,还是受害者。
 

beinglove

轻轻尘埃一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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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错误的原则---热炉法则


当俺将儿子手机被盗一事告知班主任老师时,老师对此基本没有什么怀疑。她告诉俺:那个孩子曾经把他妈妈的银行卡偷出来,不知用什么手段取得密码后,将卡上的钱全部取光花掉。并且,去年这孩子有一次偷了同学的手机,然后又卖回给该同学,结果被识破;另一次,将一位女生的Ipod偷走了,结果是以人家没有要求赔偿了事。当然,俺们过去对这些是一无所知的。



老师批评俺在第一次发现儿子手机丢时没有及时向她报告,俺觉得老师说得非常对。俺和儿子都是基于不想让这么小的孩子就受到严厉的处罚的善良意愿,而对这种性质恶劣的行为采取了姑息的态度(其他家长估计也与俺们的做法大同小异)。并且,俺们还错误地,狭隘地以自己没有受到损失为第一考量因素,从而没有采取帮助这个孩子最正确的方法。


当俺第一次打电话与这个孩子的父亲沟通时,他父亲对儿子偷窃的行为也没有感到太多的怀疑.但是,他所用的词语是很微妙的。这位先生始终说他的孩子“随便乱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拿了别人的东西就必须要还给别人”,“你儿子的手机被我儿子拿走,给你们造成很大的不方便,我非常不好意思”。。。。。自始至终,俺都怀疑他对自己孩子错误的性质是不是有足够的认识。



俺当时态度语气虽然礼貌客气,但是告知的内涵却是准确无误地传达了这样的信息:我们认为这个错误的性质是很严重的。我们已经通过110报了案。希望您们应该对此予以重视。我们给过他改过的机会,但是可惜孩子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通过这件事情,俺也在反思自己的失误。联想到儿子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班级里就不断地发生失窃的事,但是,迄今为止,俺们并不知道到底是哪个孩子的所为,尽管老师知道。从爱护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也许这样的举措可以理解,但是,却也可能因为惩戒的程度不够,不足以教育犯了错误的小孩子,也没有能够起到警醒他人的作用。那么,这些孩子,是不是会继续地,愈演愈烈地继续错下去呢?



俺告诉儿子:惩戒的原则应该是像热炉子一样的:


1.警告性:热炉烧得火红火红的,会灼伤人,甚至烫死人。

2.必惩性:一旦碰到热炉,必然会被灼伤。

3.即时性:碰到就会受伤,没有时间的延误。

4.公平性:不管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


拿你这次的事情来举例:因为***过去犯错误时所得到的教训不足引起他和家长的重视,所以过去他受到的惩戒明显地效力欠缺;因为没有公开的批评,所以,其他的同学也很难引以为戒。所以,惩罚必须具有警示意义


因为***过去犯的有些错误可能没有受到惩戒(老师说要问问班级里还有没有其他的类似情况曾经发生,只是孩子们隐忍了没有报告),所以,导致他心存侥幸,总以为自己很聪明,干了坏事能够逃脱惩处。所以,惩罚必须具有必然性


因为我们没有及时报告老师,导致了***后续错误的发生。惩处不应该拖泥带水,这样可以达到及时纠正错误行为的目的。所以,惩罚必须具有时效性



俺告诉孩子,王子犯法,应该与庶民同罪,这就是惩罚的公平性原则。在一个司法腐败的社会里,往往是没有这样的公平性存在的。



俺也在反思自己,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的因为惩戒不力导致孩子养成了一些不好习惯的过失。俺还记起了自己儿时因为欺负小朋友,而被老爸罚站面壁30分钟。因为那时候只想出去和小朋友一起玩,所以,估计那30分钟的感觉一定是度秒如年的。也因而,从此再也不敢做欺负弱者的坏事,并且对欺侮弱者的行为感到极端的不齿。。。



我们应该在惩戒严重错误和犯罪行为时,严格地执行热炉法则,无论是教育孩子,还是管理公司,也无论自己是执法人,还是受害者
继续学习ing......
有时候真不明白,有些孩子家境其实相当富裕,却也会做些顺手牵羊D4
我大学有个同学,脸蛋很漂亮,身材也属于魔鬼型,家境更是一等一的,可就是喜欢拿别人的东西,被人发现了也不以为然~美其名曰“就用用,看小气D”
被她“拿”过东西D同学,家境往往还不如她,东西D质量可能也远远不及她D,“拿”到了人家的东西之后她也并不珍惜...搞不清楚她这是一种什么心里~或许94一种习惯~
 

beinglove

轻轻尘埃一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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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啊?还是家庭的教育问题。
这类人的家庭条件太好了,以至于他们认为任何事都无所谓,任何事都可以玩然后可以用钱解决问题。
问题D关键是,她从来没有给过被她“拿”了东西D同学一分银呀~~:wdb2:
 

千里马

圣殿骑士团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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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癖属于意志控制障碍范畴的精神障碍。其表现是反复出现的、无法自制的偷窃行为,虽屡遭惩罚而难于改正。这种偷窃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也不具有其它明确目的(如挟嫌报复、窃富济贫或引人注意等),纯粹是出于无法抗拒的内心冲动,据此可与一般偷窃行为相区别。这种人除强迫性行窃这一单一表现之外,并无其它精神异常,也没有智能缺陷,据此可与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疾病或智力发育迟缓的偷窃行为相区别。偷窃癖是一种少见情况,只占偷窃犯罪中的极小部分。一般是从童年或少年期就开始发生,每次行窃后心理上都会感到快感与满足。对偷的东西或收藏,或随手舍弃,或偷偷送还原主。
[编辑本段]【特点】
  偷窃癖的特点是有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偷来的物品并非自己所须,也不是为了物品的价值。患者往往是把偷来的物品丢掉或偷偷的送回原地或隐藏起来。这种偷窃冲动似乎有一定的周期,当冲动的紧张度升到一定程度,偷窃行动既带来满足。患者没有预谋,如果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偷,则不属于“偷窃癖”。应对患者进行教育训练,并结合心理治疗。
[编辑本段]【分类】
  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看法,按偷窃时的心理状态,可以分为蓄谋型和偶发型。而就心理动机而言,有虚荣心理,报复心理,侥幸心理,空虚心理以及偷窃癖。
  如果不是职业偷窃,那么我想侥幸心理和空虚心理要占大多比例了。再加上如果本来生活条件尚好,就得考虑虚荣心理。
  最后一种偷窃癖是在变态心理支配下表现出一种反常行为。患者常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对偷什么无明确目的,偷什么便什么,也不以攫取经济利益或供自己使用为目的,而是将它们藏起来,或者送给他人,或者暗地退还物主,或者扔掉,以此来满足变态的心理需求。
  心理学上常把譬如偷窃癖这一类的变态心理归结与环境使然。觉得后天经历的环境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人的个性心理是主要原因,后天环境是辅助因素。每个人自小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个性品质,姑且称之为遗传。有的人个性品质好,有的人个性品质稍逊。
  秉性(即气质)个性的内在表现难以改变,而个性的外显表现(性格)却会随着心理过程的发育,学习,锻炼,环境等诸多因素改变。如果假想每个人的后天环境因素都是顺应着他的气质走的,那么他的性格内在和外显就达到一个一致的高度。世界也就很容易分别出来个性心理的差异,换句话就是说好人坏人很容易就分得开来。但事实是后天环境的无比复杂性使得大多数人难以发展完善自己的个性性格,导致了内在和外在的偏离。所以形成种种色色的性格的人。如果后天环境严重影响到了秉性,发生了内在和外在的严重偏转,甚至完全是背道而驰,那么他就会始终找不准自己该定位在哪里,严重些就会发展成变态心理等反常行为,比如偷窃癖。
  看来自我反省和认识,完善真正的自己是非常重要的。
[编辑本段]【主要表现】
  反复出现偷窃冲动,并付诸行动。患者偷窃的物品多是不用或无重大经济价值的物品。
  人格缺陷:偷窃癖患者以偷窃为乐
  有人频频偷东西,多次被抓却屡教不改,且大多数这类偷窃对所窃物品不是用来自己能享受,而是将其加以藏匿,或丢弃。对这类人我们不能简单粗暴的采取常用处罚方式,否则将产生更为不良的后果。因为这属于精神病学上的一种疾病──偷窃癖。
  有研究证实,有偷窃癖的人大多有性格缺陷,如自幼倔强、好强、比较自私狭隘、交往狭窄。另一个较显著的特点是“报复心”极强,无论是家人的责骂、还是同事朋友的批评,都容易在他们心中产生一种报复的冲动,而这种报复心理往往就是通过偷窃行为发泄出来。
  事实表明,患偷窃癖症者最初常常都有一种报复心理,是想通过偷东西来报复伤害过他的人。但以后的行为似乎与这种报复方式并不直接相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使然。
  从精神病学的观点看,偷窃癖确为一种特殊的变态心理行为。其特征多表现为: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其达到一定紧张度时,自控能力下降而去作案,以满足变态心理的需要。所窃物品无明显选择性,不是获取经济利益和使用为目的,有些甚至是废物,将之扔掉或收藏起来,从不使用;偷窃前无预谋,均由行窃前的冲动所致,且是单独作案;此行为逐渐产生,持续进展,长期迁延,矫治较困难;多数患者都有一定的人格缺陷,大多数比较要强,好胜,心胸狭窄而自私。此类行为与家庭教育方式,所遭受经历等有一定关系。此外,患偷窃癖的人多为女性,其症状在17~20岁充分暴露。并且与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文化程度没有必然的关系,甚至不少为智力水平、文化程度都很高。
[编辑本段]【诊断】
  (1)反复发生不能克制的偷窃物品的冲动,偷窃的物品不是为了自己使用或为了它的经济价值。
  (2)紧接在行窃之前紧张感逐渐增强。
  (3)行窃时感到愉快、满足或放松。
  (4)偷窃不是为了表达愤怒或报复,也不是受妄想或幻觉的影响。
  (5)偷窃不能以品行障碍、躁狂发作或反社会人格障碍更好解释。
[编辑本段]【治疗】
  1.用催眠和行为疗法戒除偷窃行为。
  2.训练生活技能技巧。
  目前,矫正偷窃癖较为有效的方法是厌恶疗法。条件反射的原理指出,一个人在出现某种行为时,如果受到一个满意的刺激,其行为就会得到强化并容易再次出现;反之,如果这种行为受到了一个厌恶性的刺激(比如电击或催吐),那么这种刺激就会对神经反射产生抑制作用,并使其相关的行为反应逐渐消退。就李女士的情况而言,正是由于她每次偷窃后都体会到了快意和满足,才使得其偷窃的行为反复出现。所以,要想纠正这种不良的癖好,可以让她在每次偷窃后都无法获得快意和满足,反而让她感到厌恶和痛苦,那么,她的偷窃行为就会逐渐因受到抑制而减轻,直至消失。
  在以往的心理研究资料中就曾记载过成功治疗偷窃癖的个案。患者也是一位中年女性。在进行心理治疗的过程中,心理医生让她反复地观看一部纪录片,影片记录了她本人从进入商店行窃到被当场捕获的全过程。在患者观看影片的过程中,只要出现了顾客们用厌恶和不屑的表情观看她被捕的画面时,医生就电击她的腿部,以此来强化她的厌恶体验。这样治疗了一段时间后,患者报告说每当她受到电击和看到顾客厌恶的表情时,就会产生害怕自己再次偷窃和被再次抓住的感觉。连续如此治疗了三个月后,患者的偷窃欲念便彻底消失了。
  另外,有偷窃癖的患者也可根据上面的原理进行自我矫正。比如,在每次出现偷窃欲念的时候,患者可用力拧痛自己的肌肉,或者闻一种没有危害但味道很不好的气味,也可强迫自己去做令自己厌烦的事情(如呕吐)等等。如果能由家人配合给他(她)一些厌恶的刺激,则矫正起来可能会更容易一些。
  不过,要想纠正自己已经习惯成癖的行为,则需要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因此,有偷窃癖的人在矫正自己行为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要持之以恒,要坚定不移。如果不能保证每次出现偷窃欲念时都能伴随着厌恶性的刺激,则会给彻底矫正不良的癖好带来阻碍。所以,患者一定要坚持到底。
  当然,为了能够健康地生活,最好还是避免形成偷窃癖。预防形成偷窃癖的关键在于:人们在遇到心理冲突时,尤其是内心承受能力较差的人在遇到心理冲突时,一定要及时地做好心理疏导,使自己的心理冲突能够得到及时的化解。像上面提到的李女士,如果她在失窃后能够及时通过一些合理的途径(比如向好朋友倾诉)宣泄内心的不满,抑制那种不良心理的形成,也就不会在潜意识的作用下进行强迫性的偷窃了。
[编辑本段]【儿童偷窃癖】
  有些孩子屡次偷拿父母、亲戚或同学的钱和物,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孩子家境宽裕,平时也不缺少什么,偷来的钱和东西随便乱用,他们甚至忘了从哪儿偷来的,偷了多少。面对家长和老师反复的批评、处罚,每次孩子都像感到错了,发誓不再偷了,但过后仍然我行我素。
  从偷窃的刺激中得到满足
  经对这类儿童进行精神检查,询问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父母管教方式后,医生的诊断结论为偷窃癖。此种行为障碍女性多于男性,一般从五六岁开始,初期多被家人忽视或未察觉,等上学后听到老师反映,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
  偷窃癖与小偷不同,其主要特征是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事前无计划,有逐渐加重的紧张兴奋感。行窃的钱物不是因个人实际需要,也不考虑偷窃物的经济价值,他们常将偷窃的物品丢弃、偷偷归还或收藏起来。他们都是独自进行偷窃,在体会到偷窃过程的刺激后紧张得到了缓解,精神上得到了满足。
  内在原因为焦虑抑郁强迫症
  偷窃癖是病理性的,致病因素和机理较为复杂。有关研究认为,这类儿童有大脑发育不良和脑内单胺代谢异常,因此这类儿童的情感方式、行为方式与同龄儿童有偏差。他们偷窃是病的外在表现,内在的“驱力”和根源来自焦虑、抑郁和强迫症。另外,患有偷窃癖的儿童多由祖辈监护养育,或父母离异、再婚,与孩子缺少情感沟通,在学校多被孤立、惩罚,这使他们缺少爱和理性诱导,因此也就难以建立自尊自爱。当他们的快乐取向与某些不良行为联在一起,在潜意识中成就了一种自我精神补偿,指责批评他们,就意味着压制了他们的精神需求,不但效果不好,反而随着年龄增长会形成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
  偷窃癖的有效治疗一般是:
  (1)理解认同,消除阻抗。父母和老师要放弃偏激无效的教育方法,承认以往在关爱上的欠缺,这样可拉近心理距离,缓解孩子的紧张感。
  (2)相互商定,正面强化。同孩子一道商定矫正计划,根据过去偷窃行为频次,制定递减和延长周期的具体要求,若达到要求,家长要及时兑现奖励,老师给予积极评语及签字。
  (3)专业治疗,改善脑功能。根据患儿不同年龄和智商、情商、焦虑或抑郁程度,医生选择认知治疗、放松治疗、暗示治疗、点穴治疗等方法进行治疗,使本病从根本上得以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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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癖属于意志控制障碍范畴的精神障碍。其表现是反复出现的、无法自制的偷窃行为,虽屡遭惩罚而难于改正。这种偷窃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也不具有其它明确目的(如挟嫌报复、窃富济贫或引人注意等),纯粹是出于无法抗拒的内心冲动,据此可与一般偷窃行为相区别。这种人除强迫性行窃这一单一表现之外,并无其它精神异常,也没有智能缺陷,据此可与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疾病或智力发育迟缓的偷窃行为相区别。偷窃癖是一种少见情况,只占偷窃犯罪中的极小部分。一般是从童年或少年期就开始发生,每次行窃后心理上都会感到快感与满足。对偷的东西或收藏,或随手舍弃,或偷偷送还原主。
[编辑本段]【特点】
  偷窃癖的特点是有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偷来的物品并非自己所须,也不是为了物品的价值。患者往往是把偷来的物品丢掉或偷偷的送回原地或隐藏起来。这种偷窃冲动似乎有一定的周期,当冲动的紧张度升到一定程度,偷窃行动既带来满足。患者没有预谋,如果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偷,则不属于“偷窃癖”。应对患者进行教育训练,并结合心理治疗。
[编辑本段]【分类】
  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看法,按偷窃时的心理状态,可以分为蓄谋型和偶发型。而就心理动机而言,有虚荣心理,报复心理,侥幸心理,空虚心理以及偷窃癖。
  如果不是职业偷窃,那么我想侥幸心理和空虚心理要占大多比例了。再加上如果本来生活条件尚好,就得考虑虚荣心理。(day)
  最后一种偷窃癖是在变态心理支配下表现出一种反常行为。患者常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对偷什么无明确目的,偷什么便什么,也不以攫取经济利益或供自己使用为目的,而是将它们藏起来,或者送给他人,或者暗地退还物主,或者扔掉,以此来满足变态的心理需求。
  心理学上常把譬如偷窃癖这一类的变态心理归结与环境使然。觉得后天经历的环境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人的个性心理是主要原因,后天环境是辅助因素。每个人自小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个性品质,姑且称之为遗传。有的人个性品质好,有的人个性品质稍逊。
  秉性(即气质)个性的内在表现难以改变,而个性的外显表现(性格)却会随着心理过程的发育,学习,锻炼,环境等诸多因素改变。如果假想每个人的后天环境因素都是顺应着他的气质走的,那么他的性格内在和外显就达到一个一致的高度。世界也就很容易分别出来个性心理的差异,换句话就是说好人坏人很容易就分得开来。但事实是后天环境的无比复杂性使得大多数人难以发展完善自己的个性性格,导致了内在和外在的偏离。所以形成种种色色的性格的人。如果后天环境严重影响到了秉性,发生了内在和外在的严重偏转,甚至完全是背道而驰,那么他就会始终找不准自己该定位在哪里,严重些就会发展成变态心理等反常行为,比如偷窃癖。
  看来自我反省和认识,完善真正的自己是非常重要的。
[编辑本段]【主要表现】
  反复出现偷窃冲动,并付诸行动。患者偷窃的物品多是不用或无重大经济价值的物品。
  人格缺陷:偷窃癖患者以偷窃为乐
  有人频频偷东西,多次被抓却屡教不改,且大多数这类偷窃对所窃物品不是用来自己能享受,而是将其加以藏匿,或丢弃。对这类人我们不能简单粗暴的采取常用处罚方式,否则将产生更为不良的后果。因为这属于精神病学上的一种疾病──偷窃癖。
  有研究证实,有偷窃癖的人大多有性格缺陷,如自幼倔强、好强、比较自私狭隘、交往狭窄。另一个较显著的特点是“报复心”极强,无论是家人的责骂、还是同事朋友的批评,都容易在他们心中产生一种报复的冲动,而这种报复心理往往就是通过偷窃行为发泄出来。
  事实表明,患偷窃癖症者最初常常都有一种报复心理,是想通过偷东西来报复伤害过他的人。但以后的行为似乎与这种报复方式并不直接相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使然。
  从精神病学的观点看,偷窃癖确为一种特殊的变态心理行为。其特征多表现为: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其达到一定紧张度时,自控能力下降而去作案,以满足变态心理的需要。所窃物品无明显选择性,不是获取经济利益和使用为目的,有些甚至是废物,将之扔掉或收藏起来,从不使用;偷窃前无预谋,均由行窃前的冲动所致,且是单独作案;此行为逐渐产生,持续进展,长期迁延,矫治较困难;多数患者都有一定的人格缺陷,大多数比较要强,好胜,心胸狭窄而自私。此类行为与家庭教育方式,所遭受经历等有一定关系。此外,患偷窃癖的人多为女性,其症状在17~20岁充分暴露。:wdb1:并且与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文化程度没有必然的关系,甚至不少为智力水平、文化程度都很高。
[编辑本段]【诊断】
  (1)反复发生不能克制的偷窃物品的冲动,偷窃的物品不是为了自己使用或为了它的经济价值。
  (2)紧接在行窃之前紧张感逐渐增强。
  (3)行窃时感到愉快、满足或放松。
  (4)偷窃不是为了表达愤怒或报复,也不是受妄想或幻觉的影响。
  (5)偷窃不能以品行障碍、躁狂发作或反社会人格障碍更好解释。
[编辑本段]【治疗】
  1.用催眠和行为疗法戒除偷窃行为。
  2.训练生活技能技巧。
  目前,矫正偷窃癖较为有效的方法是厌恶疗法。条件反射的原理指出,一个人在出现某种行为时,如果受到一个满意的刺激,其行为就会得到强化并容易再次出现;反之,如果这种行为受到了一个厌恶性的刺激(比如电击或催吐),那么这种刺激就会对神经反射产生抑制作用,并使其相关的行为反应逐渐消退。就李女士的情况而言,正是由于她每次偷窃后都体会到了快意和满足,才使得其偷窃的行为反复出现。所以,要想纠正这种不良的癖好,可以让她在每次偷窃后都无法获得快意和满足,反而让她感到厌恶和痛苦,那么,她的偷窃行为就会逐渐因受到抑制而减轻,直至消失。
  在以往的心理研究资料中就曾记载过成功治疗偷窃癖的个案。患者也是一位中年女性。在进行心理治疗的过程中,心理医生让她反复地观看一部纪录片,影片记录了她本人从进入商店行窃到被当场捕获的全过程。在患者观看影片的过程中,只要出现了顾客们用厌恶和不屑的表情观看她被捕的画面时,医生就电击她的腿部:wdb1:,以此来强化她的厌恶体验。这样治疗了一段时间后,患者报告说每当她受到电击和看到顾客厌恶的表情时,就会产生害怕自己再次偷窃和被再次抓住的感觉。连续如此治疗了三个月后,患者的偷窃欲念便彻底消失了。
  另外,有偷窃癖的患者也可根据上面的原理进行自我矫正。比如,在每次出现偷窃欲念的时候,患者可用力拧痛自己的肌肉,或者闻一种没有危害但味道很不好的气味,也可强迫自己去做令自己厌烦的事情(如呕吐)等等。如果能由家人配合给他(她)一些厌恶的刺激,则矫正起来可能会更容易一些。
  不过,要想纠正自己已经习惯成癖的行为,则需要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因此,有偷窃癖的人在矫正自己行为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要持之以恒,要坚定不移。如果不能保证每次出现偷窃欲念时都能伴随着厌恶性的刺激,则会给彻底矫正不良的癖好带来阻碍。所以,患者一定要坚持到底。
  当然,为了能够健康地生活,最好还是避免形成偷窃癖。预防形成偷窃癖的关键在于:人们在遇到心理冲突时,尤其是内心承受能力较差的人在遇到心理冲突时,一定要及时地做好心理疏导,使自己的心理冲突能够得到及时的化解。像上面提到的李女士,如果她在失窃后能够及时通过一些合理的途径(比如向好朋友倾诉)宣泄内心的不满,抑制那种不良心理的形成,也就不会在潜意识的作用下进行强迫性的偷窃了。
[编辑本段]【儿童偷窃癖】
  有些孩子屡次偷拿父母、亲戚或同学的钱和物,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孩子家境宽裕,平时也不缺少什么,偷来的钱和东西随便乱用,他们甚至忘了从哪儿偷来的,偷了多少。面对家长和老师反复的批评、处罚,每次孩子都像感到错了,发誓不再偷了,但过后仍然我行我素。
  从偷窃的刺激中得到满足
  经对这类儿童进行精神检查,询问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父母管教方式后,医生的诊断结论为偷窃癖。此种行为障碍女性多于男性,一般从五六岁开始,初期多被家人忽视或未察觉,等上学后听到老师反映,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
  偷窃癖与小偷不同,其主要特征是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事前无计划,有逐渐加重的紧张兴奋感。行窃的钱物不是因个人实际需要,也不考虑偷窃物的经济价值,他们常将偷窃的物品丢弃、偷偷归还或收藏起来。他们都是独自进行偷窃,在体会到偷窃过程的刺激后紧张得到了缓解,精神上得到了满足。
  内在原因为焦虑抑郁强迫症
  偷窃癖是病理性的,致病因素和机理较为复杂。有关研究认为,这类儿童有大脑发育不良和脑内单胺代谢异常,因此这类儿童的情感方式、行为方式与同龄儿童有偏差。他们偷窃是病的外在表现,内在的“驱力”和根源来自焦虑、抑郁和强迫症。另外,患有偷窃癖的儿童多由祖辈监护养育,或父母离异、再婚,与孩子缺少情感沟通,在学校多被孤立、惩罚,这使他们缺少爱和理性诱导,因此也就难以建立自尊自爱。当他们的快乐取向与某些不良行为联在一起,在潜意识中成就了一种自我精神补偿,指责批评他们,就意味着压制了他们的精神需求,不但效果不好,反而随着年龄增长会形成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
  偷窃癖的有效治疗一般是::wdb10:
  (1)理解认同,消除阻抗。父母和老师要放弃偏激无效的教育方法,承认以往在关爱上的欠缺,这样可拉近心理距离,缓解孩子的紧张感。
  (2)相互商定,正面强化。同孩子一道商定矫正计划,根据过去偷窃行为频次,制定递减和延长周期的具体要求,若达到要求,家长要及时兑现奖励,老师给予积极评语及签字。
  (3)专业治疗,改善脑功能。根据患儿不同年龄和智商、情商、焦虑或抑郁程度,医生选择认知治疗、放松治疗、暗示治疗、点穴治疗等方法进行治疗,使本病从根本上得以治愈。
谢谢马马哥解惑,虽然上述内容多重复,但是现象和分析都和偶那个同学及其相似,可惜当时米看到这样的内容,不然治愈了偶那同学,她可就堪称完美了~
 

千里马

圣殿骑士团政委
回复: 珍妮的小屋----浅谈孩子的培养教育

谢谢马马哥解惑,虽然上述内容多重复,但是现象和分析都和偶那个同学及其相似,可惜当时米看到这样的内容,不然治愈了偶那同学,她可就堪称完美了~
百度上搜来的,懒得整理,凑合看吧,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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