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多包涵身为菜鸟的我的问题.
我于05年一月从美国去多伦多登陆的.当时因为匆忙.对于GF完全没有概念,所以什么GF,GL之类的都没填写.现在我在北京,准备去多伦多长登了.才发现GF等规定.我就自己用EXCEL将海运的物品都写出来了.忙了10多天,总算搞定, 刚又发现需要从官方网站下载GL表? 我是个很糊涂的人, 现在我想知道:1: 我是否需要下载官方的PDF表来填写我第二次海运的所有物品? 2: 我随身携带的行李也需要填写GL 表吗? 3.我几乎大部分东西都是旧的.所以也没有发票.难道都需要提供吗?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