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也关注报税问题。
关于海外资产表的问题,俺学习了一些,认识有三:
1、海外资产表只是用于核对和证明当年海外收益的来源;
2、海外资产表一年一报,当年的可产生收益的资产总额超过10w刀时才需要申报;
3、海外资产申报和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有一定逻辑关联的两件事,只要你有收入,哪怕只有一分钱,也要申报,而且如果
产生这一分钱收益的资产源于海外,且在报税年度的任意时间段,曾经在总额上超过10w刀,你还需要报海外资产表;如果你当年没
有任何海外收益,哪怕你有数额巨大的财产,比如,自住性质的豪宅,似乎,不需报海外资产表。
(以上看法不知是否正确?
)
基于上述认识,感觉上,如果这套房产有租金收益,并且你所拥有的可产生收益的海外资产总值超过10w刀,你不仅要就
个人所得报税,还要填报海外资产表;如果是夫妻联名,应该按各自所占分额计算个人所得,并申报,如果没有确定的分
额比例,应该对半分配。不知这样的理解对否?
请珍妮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