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加拿大移民法里面有两条:
1)如果是陪自己的配偶(加籍)在海外,可以算是在加拿大。
2)如果加拿大公司派往海外工作,也可以算是住在加拿大。
第一是不可能,移友不用考虑。
第二点,是不是可能?我们可以去加拿大办一个公司。然后派自己回国呀。也许可能要交一部分税。不知道是不是可行?请懂的移友回答一下。谢谢!
1)如果是陪自己的配偶(加籍)在海外,可以算是在加拿大。
2)如果加拿大公司派往海外工作,也可以算是住在加拿大。
第一是不可能,移友不用考虑。
第二点,是不是可能?我们可以去加拿大办一个公司。然后派自己回国呀。也许可能要交一部分税。不知道是不是可行?请懂的移友回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