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民圈子里的十大讹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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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但是如果你把这些东西给另外一个海关工作人员看,他/她又可能告诉你可以入境,或者告诉你需要留给海关检疫,如果检疫通过你可以再领回去。

如果某种生物,包括动、植物的部分躯体,被禁止入境,主要是这种生物可能给这个国家带来生态危害。

如果某种食品被禁止入境,主要是因为这种食品可能会给这个国家带来新的病虫害。

自己是很难对这类情况做出准确判断的,这就是为什么如果你携带生物、生物部分、生物制品、食品等这类东西,最好不要自做聪明自行判断其是否可能危害与否,而应该主动申报,让海关去判断。

是不是食品类的不管带什么,只要申报,最坏的就只会没收,不会罚款?担心一点就是怕除了没收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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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很多人思想很幼稚啊!我们这些有钱人为什么要移民来加拿大,
我们在国内出入有司机,在家里有佣人,我公司干的都是合法生意,
我商圈里很多人都和我差不多,为什么我们还要把妻子小孩带来这里,
然后自己一个人在国内经营公司,她们还要自己做家务自己开车。
理由哪有你们想得那么简单,再切皮露骨就没意思了。

我孩子刚来的时候还经常和我抱怨说为什么要呆在这种地方3年,
这好比做大买卖签合同,虽然合同里的内容不好应付,但回报可观,所以做。
当他出来商界打拼的时候,就知道你肯做,别人还不一定给你机会。

总而言之,我孩子回来的时候除了对自己的财产多一重保障还能得到留学生的身份,
这买卖不亏。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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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食品类的不管带什么,只要申报,最坏的就只会没收,不会罚款?担心一点就是怕除了没收还罚款。

在加拿大,只要你遵守法律并尊重他人的权利,没有人有权力罚你的款,包括加拿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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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交了税之后还要另外交养老金保险的钱吗?现在国内的养老金保险和医保都要另外交的。我们这里自己交的话最低每月500多,不然你就是每年交再多所得税,退休了还是没人管。

至于开支什么的,两年内没有回国的同学需要与时俱进了,现在国内的物价开始突飞猛进,赶英超美指日可待。目前农贸市场上几乎已经没有1元以下的蔬菜,5元以下的水果;3元以下的米难保不是翻新战备粮。汽油已经和北美接轨;一二线城市房价早已傲视欧美。

地税吗?国内的物业税指日可待。


我想问一下,你们说的是地产税吗,这个我们买房子时已经包含了,只不过是由开发商代缴后含在房价里了而已,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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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十大讹传之第二名:新移民登陆两年内汇进加拿大的钱税务局不管,两年以后再汇进钱可能会被当作收入征税[/FONT]


[FONT=宋体]不好意思,又得念叨我的银行客户经理一次了。这个讹传也是他传给我的,在我登陆加拿大的第二天。[/FONT]

[FONT=宋体]与其它讹传不同的是,这个讹传我从一开始就不信。[/FONT]

[FONT=宋体]做过十几年企业的人,基本的财务知识还是有的:现金流与收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尽管极端情况下现金流入可能等于收入,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两个数是不相等的,甚至很多情况下一个是正数,另一个是负数。如果谁说现金流入数就等于收入数,这个人一定是一点都不懂财务的。[/FONT]

[FONT=宋体]而你从你在北京中国银行的帐户向你在温哥华皇家银行的账户汇款,甚至连现金流都算不上,那只是一种资金的内部存放地点转移活动。[/FONT]

[FONT=宋体]实际上,你从你在北京中国银行的帐户向你在温哥华皇家银行的账户汇款,这个活动,跟你从你在温哥华帝国银行的账户往你在温哥华皇家银行的账户转帐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区别。[/FONT]

[FONT=宋体]你认为,如果你今年的应纳税收入是[/FONT]0[FONT=宋体],但你从你在温哥华帝国银行的账户往你在温哥华皇家银行的账户转了[/FONT]10[FONT=宋体]万元,这[/FONT]10[FONT=宋体]万元会被加拿大税务局当作收入征税吗?[/FONT]

[FONT=宋体]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的。那么,在你的应纳税收入是[/FONT]0[FONT=宋体]的前提下,你从你在北京中国银行的帐户向你在温哥华皇家银行的账户汇款[/FONT]10[FONT=宋体]万元,同样没有被征税的道理。[/FONT]

[FONT=宋体]加拿大是没有汇款税的。[/FONT]

[FONT=宋体]个人收入税只跟你有多少应纳税收入有关,而跟你在自己的银行账户之间(即便是跨国)的汇款或转帐毫无关系。[/FONT]

[FONT=宋体]如果你今年的应纳税收入是[/FONT]0[FONT=宋体],那么你就算从你在北京中国银行的帐户向你在温哥华皇家银行的账户汇款[/FONT]1[FONT=宋体]个亿,你也[/FONT]1[FONT=宋体]分钱税不用缴。[/FONT]

[FONT=宋体]现在我再问你:在你是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的前提下,你认为,如果你今年在中国挣了(或者赚了)[/FONT]100[FONT=宋体]万元应纳税收入,但是你[/FONT]1[FONT=宋体]分钱也没汇进加拿大,你就不用向加拿大缴税吗?[/FONT]

[FONT=宋体]当然不是。[/FONT]

[FONT=宋体]如果你今年有[/FONT]100[FONT=宋体]万元应纳税收入,你就算[/FONT]1[FONT=宋体]分钱汇款或转帐都没有,甚至这[/FONT]100[FONT=宋体]万元连你的银行帐都没进,还是别人打欠条欠着的,你今年都必须为这[/FONT]100[FONT=宋体]万向加拿大缴税。[/FONT]

[FONT=宋体]这就是汇款与应纳税收入及收入税的关系。[/FONT]

[FONT=宋体]至于新移民在国外的钱必须在两年之内转进加拿大,这个说法更是纯属无稽。[/FONT]

[FONT=宋体]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你不仅享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的权利,你也享有自由处置私有财产的权利,你有权不住在加拿大,你也有权把你的钱放在世界上任何地方。[/FONT]

[FONT=宋体]任何时候,你都有权把任意金额的钱汇进或汇出加拿大。如果非要问有什么限制条件的话,答案是只有一个:只要这钱不是黑钱。[/FONT]
学习了,感谢!:wdb37::wd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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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浪费我的时间,还受人恩惠,你把听人扯淡叫受人恩惠,实在是冰雪聪明天真无牙啊。

其实要搞明白这些事已经很不容易了,难得唐人还解释得这么清楚。你嫌扯淡可以不听不看,如果有误导你的也不妨写出来大家勘误。有本事你写一个大家都叫好的帖子来?

反正我是从这个帖子里学了不少,获益良多。
 

内蒙老白

欢迎远方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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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要顶,慢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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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一节,还是有点糊涂:如:

2[FONT=宋体]:你是加拿大公民,持加拿大护照,你家住在北京,在北京做生意,你每年从北京的生意能赚[/FONT]1[FONT=宋体]个亿,只要你没有加拿大来源的收入,你就不用向加拿大交[/FONT]1[FONT=宋体]分钱的税,只因为你的家在北京,你是中国居民,是加拿大非居民。[/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如果在北京没有家,只是全年在那里工作赚钱,临时住在亲戚家或租房子住,但在加拿大有房子和家人等一切联系,这样的情况,在中国的收入就不用报税吗?怎么以前有人被罚过呢。[/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我知道是不是税务居民要税局说了算,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为了搞清楚,有人是找相关部门认证过才算,就是所谓的申请吧。[/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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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一节,还是有点糊涂:如:

2[FONT=宋体]:你是加拿大公民,持加拿大护照,你家住在北京,在北京做生意,你每年从北京的生意能赚[/FONT]1[FONT=宋体]个亿,只要你没有加拿大来源的收入,你就不用向加拿大交[/FONT]1[FONT=宋体]分钱的税,只因为你的家在北京,你是中国居民,是加拿大非居民。[/FONT]

[FONT=宋体]如果在北京没有家,只是全年在那里工作赚钱,临时住在亲戚家或租房子住,但在加拿大有房子和家人等一切联系,这样的情况,在中国的收入就不用报税吗?怎么以前有人被罚过呢。[/FONT]

[FONT=宋体]我知道是不是税务居民要税局说了算,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为了搞清楚,有人是找相关部门认证过才算,就是所谓的申请吧。[/FONT]
我想可以比照中国的做法:
按中国的税法:非税务居民指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其在中国居住一年内超过180天的外国人(外交人员除外)。这些人在要向中国申报来自中国的收入,并交相应税收(外国人交纳时可以扣除的非应税收入较高)
居住时间少于90天的,可以不交税。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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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一节,还是有点糊涂:如:

2[FONT=宋体]:你是加拿大公民,持加拿大护照,你家住在北京,在北京做生意,你每年从北京的生意能赚[/FONT]1[FONT=宋体]个亿,只要你没有加拿大来源的收入,你就不用向加拿大交[/FONT]1[FONT=宋体]分钱的税,只因为你的家在北京,你是中国居民,是加拿大非居民。[/FONT]

[FONT=宋体]如果在北京没有家,只是全年在那里工作赚钱,临时住在亲戚家或租房子住,但在加拿大有房子和家人等一切联系,这样的情况,在中国的收入就不用报税吗?怎么以前有人被罚过呢。[/FONT]

[FONT=宋体]我知道是不是税务居民要税局说了算,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为了搞清楚,有人是找相关部门认证过才算,就是所谓的申请吧。[/FONT]

如果你的家在加拿大,只是为了养你在加拿大的家而去外国工作几年,那么你仍然是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要为你的全球收入向加拿大纳税。

在你的居住状态事实成立的前提下,你是税务意义上的居民还是非居民,你自己说了不算,税务局说了也不算,只有税法说了算。加拿大是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在法律意义上,税务局是跟你一样平等的人,他并不比你更有权威。

居住在加拿大还是别的国家,这个选择是你个人的权利,你选择不在加拿大居住并不需要向税务局或任何政府部门申请,而只要你不在加拿大居住,你就属于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

所以,做一个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你不需要向税务局申请。

这个逻辑就是这样的。

另一方面,在你的居住情况比较复杂而在判断居住状态上有困难的时候,你可以填NR74或NR73请税务局帮助你判断,但是在税务局一方,他只是根据你所提供的部分情况(他不可能了解全部情况,因为他不认识你)帮助你做这个判断,这只是个自愿性质的求助与帮助,而不是什么申请与批准,税务局并没有法定的义务一定要帮助你判断清楚,也就是说他可以帮你也可以不帮你。而且即使他帮你做判断,最终结果也是由你自己负责。

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你自认为你是非居民,而税务局根据他们所了解的情况认为你是居民的话,他们有权力和义务根据税法要求你补交税款并对你实施处罚;相反也一样,如果你自认为自己是居民,而税务局认为你是非居民的话,税务局会把他们认为你多缴的税退还给你,你想多缴税他们都不能收。

而如果你认为税务局的看法和做法与你对于税法的理解有误差的话,你有权跟税务局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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