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今天非同寻常的买房经过,请大家指点
我不同意飞鱼说的offer就是竞标的说法。就offer本身来说,它只是一个报价单。做贸易的也有offer,比如我是商人想从加拿大进口一批木材,我可以给卖木头的公司发个传真,说明我的需要,让他们给我发一个offer;我们找工作,如果雇主愿意要也会发一个offer,相当于雇主是卖方,买的是雇员的服务。
如果要形成竞标,招标方必须设定接受标书(也就是offer)的具体截至日期,并设定宣布开标中标的期限。招标方不得在设定的截至日期之前开标;而投标方必须在截至日期前投标,offer的有效期要长于开标期限。在竞标过程中,不存在counteroffer的问题。投标方的offer是一次性的,一但递交,到开标前都不能修改。从这些特性看,“抢offer”有点像竞标的性质。
而在lz的交易中,卖方可以随意决定他什么时候接受某一个offer,lz也可以和卖方讨价还价。这显然不是竞标的特征,而是和普通议价交易差不多。
我之所以觉得“抢offer”也未必是竞标,我举个例子来说明:
如果中国民航决定通过竞标买一批飞机,于是它邀请波音、空客、图波列夫...等等投标,今年10月1日开标。结果昨天俄国的图波列夫总裁二锅头喝多了,递了一个标书,说图波列夫飞机一块钱一架,但要求9月20前答复。那么中国民航是不能因为贪便宜,就提前选中图波列夫甩掉其他投标者的。
而在“抢offer”的游戏中,假如卖方的房主设定了宣布成交接受谁的offer的具体日期,比如也是10.1吧。假设这套房子房主理想中的售价是50万。结果9月20日忽然来了一个贪官,喝了两瓶二锅头之后挥着100万现款对房主说:“你如果现在接受我这100万的offer,咱们马上签合同成交;如果9月21日我酒醒了,offer取消。”那么房主会拒绝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吗?如果加拿大有法律规定“抢offer”时房主不可以提前接受这个100万的offer甩掉他已经收到或正在准备提交的offer,必须等到他原来宣布的截至日期,那么“抢offer”就是竞标;否则它不是。
我不能确定,但读了许多参与“抢offer”者的帖子,我感觉抢offer对投标方(买方)的保护是非常微弱的,买方(包括买方经纪)甚至都无法确定和他竞标的其他方是否是真的,这算哪门子竞标?
经纪守则明文规定未经买方和卖方同意不得把offer透露给其他买家。
一个买家知道其他买家的出价,其他买家却不知道别的offer,这就违反了公平原则,应该怎么办?
我不同意飞鱼说的offer就是竞标的说法。就offer本身来说,它只是一个报价单。做贸易的也有offer,比如我是商人想从加拿大进口一批木材,我可以给卖木头的公司发个传真,说明我的需要,让他们给我发一个offer;我们找工作,如果雇主愿意要也会发一个offer,相当于雇主是卖方,买的是雇员的服务。
如果要形成竞标,招标方必须设定接受标书(也就是offer)的具体截至日期,并设定宣布开标中标的期限。招标方不得在设定的截至日期之前开标;而投标方必须在截至日期前投标,offer的有效期要长于开标期限。在竞标过程中,不存在counteroffer的问题。投标方的offer是一次性的,一但递交,到开标前都不能修改。从这些特性看,“抢offer”有点像竞标的性质。
而在lz的交易中,卖方可以随意决定他什么时候接受某一个offer,lz也可以和卖方讨价还价。这显然不是竞标的特征,而是和普通议价交易差不多。
我之所以觉得“抢offer”也未必是竞标,我举个例子来说明:
如果中国民航决定通过竞标买一批飞机,于是它邀请波音、空客、图波列夫...等等投标,今年10月1日开标。结果昨天俄国的图波列夫总裁二锅头喝多了,递了一个标书,说图波列夫飞机一块钱一架,但要求9月20前答复。那么中国民航是不能因为贪便宜,就提前选中图波列夫甩掉其他投标者的。
而在“抢offer”的游戏中,假如卖方的房主设定了宣布成交接受谁的offer的具体日期,比如也是10.1吧。假设这套房子房主理想中的售价是50万。结果9月20日忽然来了一个贪官,喝了两瓶二锅头之后挥着100万现款对房主说:“你如果现在接受我这100万的offer,咱们马上签合同成交;如果9月21日我酒醒了,offer取消。”那么房主会拒绝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吗?如果加拿大有法律规定“抢offer”时房主不可以提前接受这个100万的offer甩掉他已经收到或正在准备提交的offer,必须等到他原来宣布的截至日期,那么“抢offer”就是竞标;否则它不是。
我不能确定,但读了许多参与“抢offer”者的帖子,我感觉抢offer对投标方(买方)的保护是非常微弱的,买方(包括买方经纪)甚至都无法确定和他竞标的其他方是否是真的,这算哪门子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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