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移民签证办下来了,准备全家团聚加拿大,但又碰到了孩子怎么出境的问题。孩子在国内出生,我已给她办了加拿大国籍,同时在国内也上了户口。以前坛里有深圳的朋友介绍只需要在出入境管理处为孩子办一个“出入境许可证”即可离境,等她到十八岁时再由她自己选择哪个国籍。谁知我们这个小地方却要求孩子必须注销中国国籍,给她的加国护照发签证才能离境。这也不是多大的问题,注销就注销呗,但走完整个过程需要至少六、七个月或更长的时间,这点却是没法接受。这样的话,孩子就没法在九月份过来上学了。我老婆专门到北京使馆的签证处询问如何处理,希望能给孩子的中国护照发一张加国签证。签证官跟我老婆说明已碰到很多起同类问题,明确回复不能给加国人再发签证,建议经第三国抵加。不知坛里哪位有同样经历的朋友可以介绍一下如果经第三国将孩子带到加拿大?多谢了!

LZ最终是用啥方案走?关注!我家孩子到时也会出现这个头疼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