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发展史:
从前我们觉得一个人只能同时和一个异性爱人相爱,否则就是不忠,不仅道德不够,法理也难容这种爱;
后来我们发现这也太狭隘了,只要有爱,何妨多些浪漫,我们完全可以滥情地爱;
现在我们觉得和同性做爱不是罪,而是一种特殊的爱,因为有爱,所以理应被接受,甚至应该骄傲地爱;
以后我们会不会觉得恋童癖也不是罪,而是一种特殊的爱,只要双方情愿,因为有爱,所以可以接受,甚至合法地爱;
接下来我们可能会觉得,乱伦也不是罪,而是一种特殊的爱,因为有爱,所以也不能被歧视为一种乱爱;
最后我们可能会发现,和其它物种做爱,可能才是超越种族伟大的爱;
因爱之名!因爱之名!
上帝啊,饶恕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