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elle Libra
流金歲月 感恩惜福
回复: 这种大公司你惹不起,要玩玩?的....别把家产玩没了
没人仔细看我的贴啊!

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都不是我们这些看贴回了贴的人能决定的。
没人仔细看我的贴啊!


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都不是我们这些看贴回了贴的人能决定的。呵呵,我想大家没必要跟台北仁较这个劲啦,他只是善意的提醒而已,不是针对那位发贴的mm的,
退一万步说,如果这个真的被拿去法庭当案例实践的话,理论上和实践上那家公司都会赢的。发帖抱怨的mm应该感谢版主把有关的那些帖子(包括最后一个她发的贴)都删掉了,而不是为这件小事生气。因为如果有人要认真的话,法院完全可以根据起诉者的要求,发出一纸通告,要求网站把已经删除的数据提交作为证明的。
总言之,以后如果有类似事件发生的话,请不要马上妄断是产品的问题,也不要大事张扬,逢人便说,而是保护现场、马上报警处理、咨询专业人士询问如何处理。加拿大一个美女在酒吧喝酒时,酒保在她面前开的啤酒,后来她喝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一个虫子,马上把瓶子放开,不让任何人碰,马上报警,同时向酒吧和啤酒公司索赔。这个案子在很多人证的情况下,就这样也打了很多年官司,鉴定确认虫子本身就在啤酒里很久了以后,美女获赔了几百万才算了结。
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还是happy ending的。不要认为往食品里放只虫子或杂物就可以说是商家弄的,现代的科学技术很容易就能鉴定出这是原来就有的还是事后放进去的,在这种状况下,商家及其保险公司会舍得花好几百万来做鉴定的,因为官司赢了以后,鉴定费一般也是由输的那一方负责支付的,加上赔偿费,那条数一般人都支付不起。支付不起的人也不能申报破产就能逃避的,法院可以设定要求你的公司支付薪水前定期扣除一定的百分比来偿还这笔债务的,以后你的信用分数、名誉也会因为这样的小事而背负一辈子的责任,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