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登陆后夫妻一方携子女长期在国内,另一方在加呆到入籍..那国内一方及子女的身份是什么状态?
一直不大理解。象大温众多的大奶携子在这边念书,而老公一年大部分时间在国内而不能满足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那么,5年后老公的pr身份还有么?
反过来呢?比如老公长期在加,而lp携子在国内念书...5年后又怎样?
一直不大理解。象大温众多的大奶携子在这边念书,而老公一年大部分时间在国内而不能满足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那么,5年后老公的pr身份还有么?
反过来呢?比如老公长期在加,而lp携子在国内念书...5年后又怎样?




(虽然陆路关于此抓我们的机会较低,但是别怀疑,它仍然是有权利的,只是用不用而已).
台北仁的这个例子简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