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可怜的马英九!
这个值得怀疑

。如果不是党的特别工作者,至少很不尊重台湾的领导人。
这些末节对一个大人物来说很重要吗?在我看来这不仅不是美德,反而是严重的问题。
总统比明星还要是公众人物。即使符合大众道德观念下的自由选择估计也会有人说三道四,就像这个帖子。虽然不照顾自己有时显得不够明智,但对于这样的奉献,我愿意把它当作美德。
被你说对了,他真的很省,你怎么知道的,
他在社区理发每次500元(将近CAD17元),
一双鞋补了六次,穿了将近15年,
30年前的手表带到现在,
历届唯一在官邸没有厨师的总统,跟特情人员搭伙,
妈的,比我还穷.
省长,当之无愧.
列治文的台北仁 .................
恩,使该有人关怀一下他,这个视频看来他的太太是有些做得不够。不过也无可厚非,那是他们的自由。
马英九这三十年来个人捐助公益累计共7740万,
捐血一百八十次
(是我的60倍).
从刚入社会开始到现在,始终如一.每个人都有人格特质,这是他的
列治文的台北仁.......................
我们也盼望中国大陆也出现这样的领头人。
卸任后建议GCD请他来大陆当国家主席,军委主席,党中央主席
如果给全国人民选择的权利就更好了。
7740万/30年=77400000/30年=2580000/年,马总统过去30年每年的收入是多少?
180次/30年=6次/年,平均2个月捐一次。每次捐多少?我怀疑马总统捐的液体是红色的还是白色的?
这个问得好,我也很好奇如果这样要求大陆的党领,会不会很容易实现?
陈水扁和马英九都是台湾政治生态中的异数(空前绝后不敢说,起码各领风骚数十年没有问题),可惜陈可以做满两届,而马却极有可能一届后回家。
马的清廉自守值得钦佩,台湾人应该珍惜。
我觉得应该珍惜,但我曾是大陆的,只能对台湾的现实说些风凉话,却无能为力。
选举结余款,一次就1500万,不都是薪水来捐的。
人体造血速度还是蛮快的。但是捐得这么频繁,个人以为是过了。总统的工作是带领整个国家向上,自己捐再多血能救的人仍然是有限的。
好人,但不一定够得上好总统。
这话对,不过只从马做过的事来看,还是一个难得的好总统。当然不能和大陆的总书记比了。
按规定是要上缴国库。但据说缺乏监管,基本都被私吞或挪为它用。
赞同。所有的国库钱银,都应厘清。台湾的法院在审理了,不知大陆何时开始,不过现在开始部委要三公,五公了……
可能,但这只是个别的解释,
他也可以挥挥手不要的.我也可以.你也是.
列治文的台北仁.......................
恩,这样的自由不影响他做一个合规的总统。
你的时间算的很准
在台湾捐血很普遍,没什么了不起,随处可见捐血站及机动式的捐血车,企业也经常跟捐血中心办理捐血活动,
大学生捐血文化更是不落人后.
马英九做总统后就没再捐过血一直到今年六月才再开始捐血.一百七十余次都是在当总统前从大学时代开始累积到现在的成果.
每个捐过写的人都会有一张终身捐血卡,上面记录着个人些许资料及累积次数,骗不了人的,否则早穿帮了.
捐血与马英九简述如下.
捐血虽然是将血液抽出体外,但一次抽出的量有一定的限制,是不会影响健康的。
一个健康的成年人,全身的血量大约是体重的1/13;如果体重65公斤的人,全身血量约5,000c.c.。
假如一次捐血250c.c.,只占全身血液的5%;捐500c.c.,占10%,而且很快再补充新血。
因此,对一个健康的人来说,捐血对健康是不会有影响的.
捐血分全血捐血(全程30分钟)及分离术捐血(全程90-120分钟规定较严)
台湾的捐血规定
(1) 全血捐血250c.c.,间隔为2个月以上;500c.c.间隔3个月以上(250x2袋,可视为两次)。
男性年捐血量限制在1,500c.c.以内;女性年捐血量限制在1,000c.c.以内。
(2) 分离术捐血(血小板或血浆)间隔为2星期以上,1年最多可以捐24次。
捐分离术血浆量每次以500c.c.为限,其全年捐血浆量不得超过12公升。
马英九2011年6月参加成大医学院二十三周年庆时,特别参与了「捐血」,
他说,自己早在大学时期就捐过血,但真正有计划捐血是在二十年前,
至今全血捐了58次,分离式捐了122次,共计180次。
马总统说自己已进入热血老年,过去几年中断捐血,因为出访友邦大多是疟疾疫区,
所以坐了三年「 血监」,没有办法捐血(*1)。如今三年不开张,一开张就献给成大。
2012年12月马英九14日在彰滨健康园区参加「捐血爱台湾健康行」活动,
活动后,马总统前往园区内的微创中心,除致赠平安符给捐血达150次的捐血代表外(*2),
也挽起袖子,和企业人士一起捐出热血.马总统在与医护人员座谈时,也主动出示器官捐赠卡,并且念出编号,
马总统穿着捐血中心的T恤,左手裹着绷带,参与捐血人座谈,
台南捐血中心发起「CLUB25」也就是25岁以前捐血25次,
年轻的捐血人特别邀请马总统参加开幕式,马总统表示会尽量安排行程。
*1.依卫生署捐血法规定任何人若去过疟疾疫区国家则返国后一年内不得捐血).
*2.台湾捐血很普遍,连我这个烂货都捐过,一百次,一百五十次,二百次的非常多,没什么稀奇的.
列治文的台北仁.......................
这你都抖得出来?看来台湾领导人的资料没有大量遗失和不开放了?
如果在大陆,马做的很多事都不重要,他还缺乏一种魄力--狠毒,缺乏一种丰富--独裁,缺乏一种同情--党内裙带,还缺乏一种大智--任何不想回答的问题,学会说这是国家机密,无可奉告或者假装没听懂。注意如果不是人民选举,他最好不要回大陆和别人争总统宝座。基本没戏。现在看来在台湾也很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