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到期的租房lease,1月份房东写信要求涨价6%,远高于租房委员会的指导涨价幅度,我回信只同意涨价1.6%。
今天收到房东要求法庭判决的通知,要求法庭裁决下年度的房租价格。
鉴于去年该房东也是提出大幅度涨价,本楼租客联合控告(当时我还未入住),结果居然是依据房东提供的房屋维修花费清单判决涨价幅度比房东提出的还高,
因此对这次判决结果胜诉不抱太大希望。
不知道论坛上有没有类似经历的人,告诉一下流程和可能的结局。因为我马上就要回国,留下夫人在这边,她比较担心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现在我们估计的可能有一下几种:
1)我们胜诉,或者房租涨价幅度在我们的可接受范围内,这样我们接受判决;
2)判决涨价等于或大于原房东提出的涨价幅度,我们不接受,提出不续租,(当庭提出不续租是否可行?);
3)在租房到期前3个月(即3月底前)直接通知房东不再续租。
是不是无论哪种结局我们都不需要付审理费用?
另外,去年8月房东以以前lease没注明含车位为由,把本来一直使用的室内车位强行收走,我们曾状告要求还我们的车位,租房委员会说可能4,5个月才开庭,然而受理后到现在都半年了还没开庭,对这里的效率简直失望透顶了,同胞们有类似经历么?一般几个月?
今天收到房东要求法庭判决的通知,要求法庭裁决下年度的房租价格。
鉴于去年该房东也是提出大幅度涨价,本楼租客联合控告(当时我还未入住),结果居然是依据房东提供的房屋维修花费清单判决涨价幅度比房东提出的还高,
因此对这次判决结果胜诉不抱太大希望。不知道论坛上有没有类似经历的人,告诉一下流程和可能的结局。因为我马上就要回国,留下夫人在这边,她比较担心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现在我们估计的可能有一下几种:
1)我们胜诉,或者房租涨价幅度在我们的可接受范围内,这样我们接受判决;
2)判决涨价等于或大于原房东提出的涨价幅度,我们不接受,提出不续租,(当庭提出不续租是否可行?);
3)在租房到期前3个月(即3月底前)直接通知房东不再续租。
是不是无论哪种结局我们都不需要付审理费用?
另外,去年8月房东以以前lease没注明含车位为由,把本来一直使用的室内车位强行收走,我们曾状告要求还我们的车位,租房委员会说可能4,5个月才开庭,然而受理后到现在都半年了还没开庭,对这里的效率简直失望透顶了,同胞们有类似经历么?一般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