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杰森.康尼过去到底做错什么了?

有理有据,支持PANDACA!
一、起诉内容要追究杰森.康尼的过去的责任。
1、杰森.康尼的违法行为如下:
C50法案明确表示授予移民部长的权力不涉及以前的移民申请,但是他搞C50优先导致对旧案的审理停滞,极大地影响了以前的申请,所以他的MI-1和MI-2都超越了移民法的授权,杰森.康尼违法。
2、“先来先服务”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公平原则,杰森.康尼的让C50优先于Pre-C50审理违反了这个基本原则。
二、造成大量积压的原因是杰森.康尼违法,不是我们的责任,所以不应该由由我们申请人承担责任,应该由杰森.康尼部长承担责任,他承担责任的最好方式就是辞职。
三、起诉对象是移民部还是杰森.康尼部长?
因为MI是部长令,所以我个人倾向于起诉对象是杰森.康尼部长。
四、我们去香港抗议的口号要紧密配合以上未来的法庭诉求,所以三条最重要的口号是:
1、杰森.康尼违法。
2、先来先服务。
3、杰森.康尼辞职。

有理有据,支持PANDACA!
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