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退租疑问
在卑诗省出租房屋,如果租约中约定了固定的期限(fixed length of time),这个租约俗称为“lease”合约,理论上这种租约在没有到期前不可以终止。但是在此案例中,当租客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时,建议他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书面通知房东要求终止合约。
2、在搬家前,向房东提供一份书面的新迁地址(forwarding address );而假如房客不予提供的话,房东有权不经房客同意,扣留房客的租房押金。
与此同时,房东方面在接到租客的书面通知以后,应该立刻开始尽最大的努力来减少自己的租金损失,比如立即上本地媒体上发布出租广告等,这样他才有权利去追讨相应的损失。
此外,房东在房客搬走并给出了书面的迁移地址后,需要在接下来的15天内对押金做出处理。理论上,房东有以下三种选择:
1、把押金退还给房客,自己继续努力找新房客,以后所有相应的损失记录下后在向前房客追讨 (不过实际生活中,几乎没人这么做)。
2、经房客书面同意,保留对方缴纳的押金。自己继续努力找新房客,如果损失小于押金金额,则房东将二者之间的差额归还给房客;如损失大于押金,则房东可向前房客继续追讨差额。
3、如果房客不同意房东保留其押金,那么房东就需要向当地的租务管理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申请“纠纷押金保留令”(apply for dispute resolution asking an order to keep the security deposit),申请费是50加元。之后房东可以保留押金,而且假如其损失大于押金,则房东可向前房客继续追讨差额。
通常而言,房东大多会尽力争取第二种选择,租客则大多不会同意。而作为房东,他特别需要留意的是,如果此时房客不同意由房东保留押金,而房东想当然地认为有权保留房客的押金,那他就错了――因为未经房客不同意,而房东也没有申请到“有纠纷的押金保护令”的话,那么15天后,租客有权利申请“有纠纷的押金保护令”,并要求房东双倍返还押金。
“纠纷押金保留令” 需要向租务办公室(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申请,大温各主要城市租务办公处地址:
本那比(Burnaby):400-5021 Kingsway
维多利亚(Victoria): Suite 101 ? 3350 Douglas Street
科罗娜(Kelowna): 305-478 Bernard Avenue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am ? 4:30 pm(周末及节假日关闭)
公众信息热线:
1-800-665-8779 (免费)
604-66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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