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加拿大非居民,来加拿大探亲,看中了一套新建的房子,还没竣工(里面还没装修完).和开发商签了合同,交了1万元的定金,但是支票日期还没生效.后来仔细想想还是觉得决定太过草率了些,自己没有身份,也不能在这边常住,以后卖房还要向政府交25%的增值税. 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反悔的可能? 如果可以不买,那定金是不是要赔给开发商了? 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啊!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