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iask.ca/news/canada/2012/1126/168497.html
宗案件发生在福特还是多伦多市议员时﹐将市府标誌放在信笺上为其慈善美式足球队募捐。市府操守专员后来判决﹐福特不应该这样做。要求他将为此筹到的3,150元还给捐款人。 I A S K 由于这笔钱已经用到球队身上,因此需要福特掏腰包。但福特拒绝,并迟迟没有付款。操守专员将此事报告给市议会大会,请大会催讨。
此时福特已经是市长,在讨论时,大会决定福特不需要付钱。
被人控告的事情是,福特在该次大会上发言。这是他所犯的全部错误,因为作为当事人,市议会讨论此事时,他理应回避。这是遵守「利益冲突」塬则。福特不但没有回避投票过程,且公然参与了那一次票选,违反了省政府官员的利益冲突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