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ezi 说:这是不是意味着如果父母不坐移民监,以后一样无法返加。可是假设孩子以后要在加上学,比如上小学,没有父母在身边是不可能的,加政府有无可能从人性角度考虑允许父母陪伴呢。
入籍要求是4年住满三年, 不是5年.WilliamF 说:五年住满两年是满足永久居留权,五年住满三年满足入籍要求,所以说累计住满两年是基本要求
jxd 说:请问,如果我真的在短登后,快到3年的时候才回加,就真的会丢失移民身份吗?上面的人说2年半都玄,可是我由于身体原因,慢性病,而且还是中医治疗,在一个祖传的老中医那,不是那种正规医院,然后因为这病,还是得选择在国内要孩子,等孩子出生了才能走。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呢?按照法律来说我是不应该丢失移民身份的,但是如果要我出具什么证明也很难呀,比方药方,那每次去抓中药的时候都给留在药店了呀,呜呜,那怎么办呢?
如果真的3年的前一天回去,会丢失移民身份吗?
冬眠 说:各位, 我的案例比较典型, 请帮忙分析下:
我是2003年四月28号第一次登陆多伦多, 短登后2003年五月11号回国. 之后在国内快呆了三年.
第二次登陆多伦多于2006年四月14号, 入关一切顺利, 移民官没有多问. 本打算在多伦多呆上三年搞定国籍在出去。
可公司现在派我去欧洲培训五周,算了一下,如果这五周不算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我就没办法满足五年呆满两年的移民监了。。(我现在公司是在加拿大注册的公司)
求高人指教!!
请问这种短期的公差能算在加拿大居留期内吗??
培训回来会被拒绝入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