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真的是“解决”“海外资产申报”“困局”的“绝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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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家园人群素质参差不齐,请慎选回应对象。
有心人士蓄意破坏,别跟他们起舞。
 

我心悠悠然

Guest
回复: 人寿保险,真的是“解决”“海外资产申报”“困局”的“绝招”吗?

 储户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妥协的方法在瑞士银行开户存款。储户被允许使用化名、代号、或者数字来代替真实姓名。不但开户存款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而且取款或者转账时银行也可以完全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章程办理,财产的真正拥有者可以永不露面。但是,一个关键性的改变发生在1987年。此后,匿名账户就消失了。即使客户在敏感,瑞士银行也要求职员“了解你的客户”,即必须确认每个客户的身份及经济上的“合法性”――这一时期开始,
哦,怪不得,原来瑞士银行规定改变了,而且改变得那么彻底,那丝毫没有好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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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这次我不骂你算是回报你当年提供loopholes of the rich:wdb19::wdb17:
Jason,

家园人群素质参差不齐,请慎选回应对象。
有心人士蓄意破坏,别跟他们起舞。
我也知道经济不好钱不好赚, 但我痛恨有人对同胞兄弟开刀:wdb12: 请你自重:wdb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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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此贴一出,有可能炸了马蜂窝,多少人靠这混口饭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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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闻其详:wdb9:
这样吧,如果你真的有兴趣了解税务和保险的话,我知道有个前加拿大税务局专门查税部门的官员,现在是某保险公司的客座顾问,你既然英语没问题,等他再开讲座时,我邀请你去听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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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穷的时候也被人忽悠过, 买寿险:wdb12:
jason 此贴一出,有可能炸了马蜂窝,多少人靠这混口饭吃啊。
我不想落魄之人被趁火打劫:wdb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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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烟兄的友情提示,也友情提示一下:

如果“名份”的意思是title的话,那么自封“名份”是不会被查滴。你看中文报纸上每页有八个那么多的“总裁”、“CEO”、“特级财税专家”、“资深理财专家”......你听说哪位因为这“名份”被谁查了?

“名份”是可以自封的,只要不妨碍别人,不在法律或自律监管之下,不需要牌照,你可以给你自己安任何的“名份”,比如你老人家也可以在报纸上做一整版广告,放上你老人家抽着烟帅呆了的照片,旁边写上:

全加拿大华侨唯一百万烟卷会员钻石级资深抽烟帅哥

我保证没人敢查你老人家。

我持有的那几个专业资格不是title,也不是designation而是certification,中文也叫专业资质,考试合格后由行业教育组织颁发,这是不可以自封的,自封会被行业自律组织查处。

这几个资格名字的英文分别是:


The Advanced Estate Planning & Trust Strategies (AETS) certification, the Advanced Investment Strategies (AIS) certification, and the Advanced Retirement Management Strategies (ARMS) certification.



Jason

财富管理顾问



拥有:



高级财产规划与信托策略资格
高级投资策略资格
高级退休管理策略资格






[/left]





原来如彼,在下孤陋寡闻了,得罪得罪,以为理财界又有什么比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更厉害的东东横空出世了 :wdb5:

同时也要感叹汉语言之博大精深。比如,“光敏三极管之晶元脉冲信号转换器”= 鼠标 :wdb23: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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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说:
逐鹿;8307518]加拿大规定,访问者可以买房子,但卖房时要多交一些税,以区别于居民,这和非税务居民没关系。
非税务居民是加拿大特有现象,是法律的一个漏洞,相信政府将来会想方法弥补。
非税务居民是指切断了和加拿大的一切联系,从而在税务上得到免税的目的。所以首先要求名下不能有房产,银行账户改为非税务居民账户(因为访问者也可以开账户),在加拿大居住不得超过一定期限,不可以享受牛奶金等福利,等等。
在一个家庭里既有税务居民又有非税务居民,俗称一家两制,手续非常繁琐,但是成功率不低。非税务居民名下所有东西都要转到配偶身上才可以。
唐人兄,我这里有个友情提示,ICBC是不管你是不是非税务居民的,他要求你自己披露现在的情况,你最好建议那位大姐和ICBC沟通一下,如果有事故ICBC是不是理赔,别最后闹的不愉快。ICBC如果认为可以不理赔的话,那会有不小的麻烦。
还有就是如果非税务居民名下有自住房是绝对不可以的,建议咨询会计师或律师,否则一旦税务局发现,我可以给你一个参考:罚款是法定利率+4%,每日计息,复利(就是利滚利)。如果510年后发现,那么。。。
现在大部分人都不是很详细的了解非税是怎么回事,如果有侥幸心理,沾个小便宜,一旦被发现,后果很严重。
强烈建议立即咨询有经验的律师,花点小钱,避免大麻烦。



谢谢鹿兄的建议,法律方面有疑问要咨询律师,这就像健康问题要去看医生一样,应该属于常理。

如果一个人对加拿大承担纳税义务,那么计算应该缴多少税,这是会计问题;而一个人究竟是否对加拿大承担纳税义务,这是个纯粹的法律问题。围绕着这个问题,我亲自与收入税法领域和国际法领域的多位律师研讨过不下几十次,我们在上面探讨的那些技术问题我都与律师深入研讨过。

那位换驾照的大姐在去换驾照前正在安排某种复杂的国际税务规划,为她服务的律师楼是个百年历史的大律师楼,关于作为“非税务居民”是否有资格持有BC省驾照,以及持有BC省驾照会不会影响她的税务规划,她是咨询过律师的。律师的意见是:ICBC确实只向BC省居民发放驾照,但是ICBC对于居民的定义,与收入税意义上的居民,移民意义上的永久居民,以及MSP对于居民的定义,分别是互不相干的四个概念,收入税意义上的非居民,并不一定意味着这个人是ICBC定义的非居民。大姐的个人情况便是,在收入税意义上,她是非居民,但是在ICBC那里,她是居民,这一点都不矛盾。

鹿兄建议大家就上述问题咨询律师,这当然是非常负责任的建议。看起来鹿兄所从事的职业需要经常与客户谈论这些严肃的法律问题,而我的问题是,鹿兄自己,是否曾经就上述问题与律师探讨过呢?如果没有,也许我能给鹿兄提供一些方便,与我在一个办公室工作的同事里面就有三位律师,其中一位便是专事收入税法,另外一位专事商务、收入税法,以及国际法;在温哥华有办公室的几个加拿大最大的商务律师楼我们都经常打交道,其中几位华裔商务和税务律师更是每天都与我们一起服务共同的客户。

关于所谓“非税务居民”那些技术问题,诸如可以有什么,不可以有什么,我会在下面的帖子里与大家讨论,此处不再赘述。

再次谢谢鹿兄的友情提示!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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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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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说:
逐鹿;8307541]......如果你真的有兴趣了解税务和保险的话,我知道有个前加拿大税务局专门查税部门的官员,现在是某保险公司的客座顾问,你既然英语没问题,等他再开讲座时,我邀请你去听如何?
在这里吵来吵去只会误导需要帮助的人。


也有情提示鹿兄一下:

你说的“保险公司”实为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可不是一回事,知道你肯定不是故意省略的中间那两个字,下次千万不可这样不小心。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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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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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说:
爱抽烟的帅哥;8310028]原来如彼,在下孤陋寡闻了,得罪得罪,以为理财界又有什么比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更厉害的东东横空出世了
同时也要感叹汉语言之博大精深。比如,光敏三极管之晶元脉冲信号转换器= 鼠标


烟兄不必客气,大家在这里闲聊,聊得来的都是朋友,有什么得罪不得罪的。

CFP,注册财务规划师,也有翻译成注册金融规划师的,就是designation的一种

在财务规划与财富管理领域,有两个designation,一个就是CFP,还有一个叫做CSWPChartered Strategic Wealth Professional),中文可以叫做“特许策略财富专家”。


CFPCSWP所对应的专业领域有所不同,不好说哪个更厉害。但是如果你要做CSWP的话,你必须先是CFP或具有相当于CFP的受教育程度,在此基础上再获得三个资格才有资格进入CSWP的考核和申请程序,这三个资格就是高级财产规划与信托策略资格,高级投资策略资格,与高级退休管理策略资格。



我之所以拥有这三个资格,一来是工作需要,二来就是因为已经是CSWP(特许策略财富专家)候选人。



在论坛公示三个专业资格,也并非有意显摆,早已过了到处显摆的年龄了。公示资格完全是因为最近写的包括这个帖子在内的两个帖子的专业性实在太强,出于负责任的考虑,决定在帖子里公示职业和专业资格。



与我熟识的朋友知道,我最近比较忙,没那么多闲时间写帖子,但是看到移民社区里那么多错误信息导致那么多朋友走不该走的弯路,经常感到很痛心,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多为移民朋友们提供一些有帮助的信息,所以想到什么,就尽量抽点时间写下来。



再次感谢所有为我提供鼓励和支持的朋友们!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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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 2012-07-20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回复: 人寿保险,真的是“解决”“海外资产申报”“困局”的“绝招”吗?

这帖子被人搞歪了、真不明白干嘛自己不开个帖子去,却在这捣乱:wdb12:

楼主把楼正过来,给咱接着讲王哥的故事好吗?:wdb10:

好,咱这就把楼正过来。谢谢支持!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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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回复: 人寿保险,真的是“解决”“海外资产申报”“困局”的“绝招”吗?

与王哥王嫂,是在一个共同的朋友的家庭聚会上认识的,聊天时知道了上面那个故事。那天跟王哥王嫂聊了很久,过后他们到我们办公室向几位不同领域的专家咨询了几项重要财务和法律问题,还请我给他们介绍了一位律师做他们的家庭法律顾问。

长话短说,下面是王哥王嫂经过专业咨询以后对以前那个故事里所涉及的错误概念的总结,从后往前倒着说:

错误概念之一:
利用人寿保险,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钱从中国转移到加拿大来。

加拿大是有隐私权保护法的,你在加拿大保险公司的保单的保费支付情况,在一般情况下税务局确实看不见,因为这属于隐私,保险公司要是把你的隐私资料提供给税务局那就违法了;但是要知道,你在加拿大银行的账户资料(T5NR税单除外),在没有你授权的情况下,银行也是不会提供给税务局的,税务局根本看不到你哪天从中国汇进你的银行账户多少钱。

但是,如果税务局持法庭令,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你的保单资料,保险公司必须提供;同样,如果税务局持法庭令到银行要你的账户资料,银行也不得不给。

结论是,即使你从中国汇款进你的加拿大银行账户,一般情况下税务局也看不见;而你从中国直接汇款进加拿大保险公司,在你犯事儿的情况下,税务局也能看见。

错误概念之二:
人寿保险有7%的回报率。

寿险经纪所说的7%,并非保单的投资回报率(以预付保费为投入,以现金价值为产出),而是保费储备金的投资回报率,此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绝不可混淆,因为后者比前者要低很多,那个数可能足以使寿险变成你所不感兴趣的投资,如果你把寿险当做投资的话。

参见另一贴子:关于人寿保险,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12345 ... 最后一页)

错误概念之三:
花钱把中国的房子评估得高高的,日后买房子就可以算不赚钱不缴税了。

你在定居加拿大成为税务意义上的居民的那一天,你已经拥有的资产,包括房产,都视同在你定居加拿大前已出售,然后在你定居加拿大后又立即以公平市场价重新购入,这个公平市场价,就成为日后你出售资产后计算资本增值的成本基础。注意,这是公平市场价,而不是评估价。如果你自己实在不知道怎么给你的房子估价,你求助于专业评估师当然可以,但是如果你持有的评估报告上的估价不公平,那么房子的成本还是等于公平市场价,而不是评估价。

错误概念之四:
“申报海外资产”有策略。



如果“申报海外资产”是指填报T1135的话,那么填这个表完全没有策略可言,因为填这个表时表上的所有内容都已经是历史,历史是无法改变的。你填的内容只有真实与虚假,完整与不完整,正确与错误之区别。而任何有意识地填报虚假、不完整或错误信息,都是违法行为。在加拿大,任何的违法行为都是愚蠢的行为,因为与期望通过违法所获得的好处相比,违法的代价实在太大,所以违法根本就是赔钱买卖,傻子才干。

错误概念之五:
“不报海外资产”钱就进不来了。

这个解释有点长,明天有时间再继续。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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