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昨晚收到ICBC ClaimCentre 来电,说某辆车被我倒车出车道时碰了,要求我赔偿。事故发生在两个星期前,还说有目击证人。我一头雾水,没可能自己碰了都不知道,而且我出去都是一家人,大家都没感觉。会是碰瓷吗?而且为什么不当时报案呢?ICBC 要求我约时间验车。我记得几周前回家卸下东西时曾看到车的右下方有些轻微的划痕,但当时觉得无所谓就没管它。我不可能hit and run,但也不能排除有人故意弄的。大家觉得我应该如何处理好呢?像这种情况,是否我九成都会做了冤大头?!现在都觉得云里雾里,希望有童鞋能指点一下。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