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楼主:
1,我妈一人过来探亲,除了要出示有我爸名字的房产公证,还要出示他俩的结婚公证以证明我妈有这个房子的一半所有权吗?还是就要我的出生公证就能证明了?
2,我们交PR卡的复印件就可以了,还是需要TRUE COPY.
3,我们前年十月短登,去年四月长登,去年报税只报了前年短登后老公在国内的收入折合约三千加元,而今年的税还没报呢.那我是交去年的T5表就可以了,还是还要交今年老公公司给我们的T4表,(我没有收入).这些表是要原件还是用TRUE COPY就可以了?
4,另外,去TD打印我们过去三个月的银行statement,TD就是用普通的纸打印的,也没有TITLE什么的,可以用吗?
谢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