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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happyjhon1963看过来:关于Selection Decision

回复: 请happyjhon1963看过来:关于Selection Decision

不客气的,只不过我申请的时候闲着没事多查了两次CAIPS,对selection啥的有印象而已。这两份查询结果现在能发挥点作用真是太好了。

多谢祝福^^ 这几天请别着急,好好休息。多催催香港,还可以发点传真啥的,听说VO对传真的反馈比邮件快 :wdb32: 已经在向你们招手啦,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真诚感谢kitty先生,分析得太好了,也衷心祝福您及全家快乐.
 
最后编辑: 2012-11-22
回复: 请happyjhon1963看过来:关于Selection Decision

happyjhon1963贴出了使馆的来信。从邮件看,取消VISA的原因不是因为材料作假之类的,完全是因为“we have noted that the selection decision on your file was made after March 28, 2012.”。考虑到happyjhon1963是“2012年3月20号体检的,8月底大信封寄到”,而体检日期是早于那个见鬼的3月28日的。

所以问题就是,这个“selection decision”到底指什么?

我找到了自己的CAIPS。截图如下。
- 这个CAIPS是2012年1月收到的
- 上面有很明确的“SELECTION”一栏。selection有单独的状态:passed。这个状态是2011年3月15日做出的。
- Seletion指什么?在CAIPS里也有明确的细表(细节略),主标题包括:语言、职业雇佣、适应能力等。体检不在这个细表中,不属于selection。

那么,2011年3月15日是什么日子?是我收到ME通知的日子。

所以,至少对于626来说,从CAIPS上可以明确看到Selection仅指打分。Selection decision就是通过/不通过。有了SD,才有后来的ME。

如果91的系统与626相同,那么happyjhon1963在2012年3月20日完成了体检,他的Selection Decision就肯定早于这个时间,不仅必然早于那个见鬼的2012年3月28日分界线,而且肯定是Passed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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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请关注一下CIC这个页面,对“见鬼act”中到底什么算是Selection decision made有进一步的解释:
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bulletins/2012/ob442.asp

对关键内容拙译如下:
如果下列步骤中有至少一个在2012年3月29日前发生,则视为Selection decision made:

  • 1. selection decision被输入到处理系统 (在CAIPS中为“SELDEC”,或在GCMS系统中为“Eligibility-passed/failed”) [可见我收到的查询结果是来自GCMS的]
  • 2. 文件注释中清楚声明该申请人已符合(或不符合)criteria,但这个决定尚未被输入到处理系统。[我的上一份CAIPS中有一些扫描的注释,目测注释是VO在打分同时就写下了的。]
  • 3. 申请以前被否决了,但又因为高等法院/各种法院/各种协商结果,导致在3月29日前re-open等待重新决定。
从这里来看,selection decision也是指打分结果 (与我的CAIPS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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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最后,还有来自CIC的这个页面,也能说明一些问题: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bulletins/2012/ob442C.asp

请注意 Applications requiring manual review 这部分内容,拙译如下:

有一部分受到“见鬼act”影响的申请,需要由签证处人工review,以确认它们是否应该按律终止。这些申请是指selection decision已经在3月29日前做出,但decision code没有录入CAIPS/GCMS系统。需要通过人工review以确认财务处别犯浑把不该退的钱给退了——有些申请可能已经selection made,但系统数据里没有相应的decision code。

+++

总结:
1. Selection made指打分阶段
2. 收到体检通知,意味着打分已经完成且passed
3. 这个decision在案卷中有记录,但有可能没有正确录入到CAIPS/GCMS系统
4. 撤回VISA的邮件是系统根据数据自动发的
5. CIC自己也知道系统很可能错判申请,所以考虑到了人工review环节

+++

最后的总结:

1. happyjhon1963很可能是遇到了乌龙
2. 在happyjhon1963收到邮件的短时间内,我个人是支持“不管3721直接landing”的,原因是

  • 如果是系统犯浑且已被VO发觉,那么申请结果自然有效,无风险
  • 如果是系统犯浑且VO不知道,那landing后大家摆事实讲道理自然解决,无风险
  • 如果是系统没犯浑切签证失效了,在移民处态度很好的跟人家解释,大不了态度很好的打包回家,也没有风险。
(不过既然已经发信给HK了,现在就别跑去landing了,还是等回复比较好)

3. 我最最最希望的结果是,happyjhon1963收到VO的道歉邮件说他们乌龙了签证和landing paper都继续有效。然后happyjhon1963很happy的去landing。

无论如何,happyjhon1963这件事的结果,会说明很多问题——比如“见鬼act”这一刀到底切在什么地方。

祝happyjhon1963一切顺利!!!:wd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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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我又找到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我手里还有一份更早的CAIPS,是2011年9月收到的。请注意虽然我在2011年3月就收到了体检通知,但为了等新生儿的体检通知就延期到了12月,所以在2011年9月拿到CAIPS时,我们全家都还没有体检

9月这份CAIPS上写着:
Eligibility:passed
Criminality: Not Started
Medical: In Progress (意思就是ME通知发出了。请注意此时我们全家都还没体检)

在Eligibility这个栏目里有
Type: Selection
Status:Passed
Status Date: 03/15/2011

所以,Selection确实就是打分阶段了,在体检之前,跟体检无关。至少对于626是这样。

楼主应该过几天就有定论了,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你的案子可能是大使馆搞错了,静等你洗白冤屈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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