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省提名项目送CIO后的进度一览表--持续更新中...
因有其它出国机会,打算把联邦投资移民的申请撤掉(递案是2009年在香港),请问我是直接写一个英文的撤案申请,然后快递到以下地址就可以了吗?
Immigration Section
Consulate General of Canada, Hong Kong
12/F., Tower 1
Exchange Square
8 Connaught Place
Hong Kong
因此地址已经是2009年的香港领事馆地址了,不知是否改变了,特此求教。万分感谢。
如果当时是通过中介递交的申请,是否我再加一个有我们签名的IMM5476表就可以了?香港那边多长时间会给回复?
再次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