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封中有一张"关于婚姻状况或受赡养子女增加的重要信息"的通知。其中说到:子女的出生会导致你目前的签证无效,必须将你的移民签证返还大使馆,同时递交子女的出生证。
请问我该怎么办?宝宝预计九月出生,VISA有效期为明年一月。本来打算宝宝出生后,年底夫妻过去短登,再给宝宝办理团聚,现在看来行不通了。
等到宝宝出生后按照使馆要求退签证和补宝宝料,不知道有没有风险,好不容易到手的签证不想失去。如果我们马上去短登,怀孕六个月的老婆不知吃不吃得消长途旅行。
大家给个主意吧。谢谢。
请问我该怎么办?宝宝预计九月出生,VISA有效期为明年一月。本来打算宝宝出生后,年底夫妻过去短登,再给宝宝办理团聚,现在看来行不通了。
等到宝宝出生后按照使馆要求退签证和补宝宝料,不知道有没有风险,好不容易到手的签证不想失去。如果我们马上去短登,怀孕六个月的老婆不知吃不吃得消长途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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