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找工的苦涩
这个可以这样理解:比如,一件工作,以前都是8小时完成,而同样的这个工作,你是4小时(或更短)就完成的。这样大老板会高兴(可大老板很多根本就不知道),supervisor和同事就不干了,因为你影响了他们的利益,加拿大订单都是有限的,有人干快了,提前完成任务了,老板会毫不容情的放假几天。经常这样他们就会挤兑你走的(解雇老板都听supervisor的)。
一个原则就是,每小时给多少钱就干多少的量。$15/小时绝对不能干$20/小时的活。这里和国内不同,时间长了就会明白的。这里绝大部分不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地方,说白了每天上班就是来混钱的。其实,90%以上的加拿大人都是在混,一旦某人鹤立鸡群,打破了这个平衡,就会有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