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规矩是,搬运前女方必须先出全款在加拿大买一套房,写两人名字,价值100万加元左右,还不到人民币500万很便宜,以示诚意。不愿意出钱就是没诚意,拿不出钱就是穷屌丝,这两种女的都坚决不搬,搬来就是个定时炸弹。万一20年内离婚,男女平分房子,男方得50万加元左右,算是精神损失费。我说的这100万加元前提是女方未婚漂亮高挑有气质,要是长得一般的就得1000万等值的房子。有1个拖油瓶的5000万等值,以此类推。为什么选房子呢,因为房子流通性差变现性差,不容易轻易被任何一方转移财产。双方婚前还要公证离婚不需要任何一方做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