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边检机关将依法阻止其出境:
(一)[FONT=黑体]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FONT];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