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陪伴加籍配偶海外居住,需要事先提供什么材料给CIC备案?

PR陪伴加拿大公民配偶海外居住,需要事先向CIC或者移民局提供什么材料证明是为了陪伴加拿大籍配偶海外生活居住的证明吗?

现拿枫叶卡没满1年,只短期居住在加拿大。目前陪伴配偶去第三方国家居住生活,5年后打算renew枫叶卡时怕有麻烦。

虽然一直有一条规定:陪伴加籍配偶海外居住等同于移民监。但是否需要在陪伴配偶海外居住的同时提供给CIC一些证明或者填个表证明,以示备案呢?

还是等快满5年时renew枫叶卡时再一起提供夫妻双方共同居住在海外的一些证明就可以呢?

请有经验的或者有相同经历已经成功renew过枫叶卡的提供些经验,或者官方规定链接。多谢!!

最近朋友参加新移民大会时,听说最近又改了,PR离开加拿大超过6个月以上的,哪怕是陪伴加拿大公民海外居住,也必须要提前备案。。但是这个备案是去哪里备案?CIC还是有哪个机构?有了解情况的吗?
 
最后编辑: 2014-08-27
PR离开加拿大超过6个月以上的,哪怕是陪伴加拿大公民海外居住,也必须要提前备案。。但是这个备案是去哪里备案?CIC还是有哪个机构?这个最近规定有知道出处的吗
 
和我的情况完全相同,请问大大解决了吗?
我是陪同公民老公在香港四年多了,枫叶卡也在半年内过期。。。。
 
问题不大,只要你跟你老公结婚时间超过你们离境时间,就没有问题,交材料要交你跟你老公护照的所有页面复印件,翻译和注明认证你们一起出入境的页面,强调你们是一起进出的,在第三方香港是同期的,就没问题。记住,你跟你老公护照所有页面,还要把相关的出入境章的那页面翻译认证。
 
问题不大,只要你跟你老公结婚时间超过你们离境时间,就没有问题,交材料要交你跟你老公护照的所有页面复印件,翻译和注明认证你们一起出入境的页面,强调你们是一起进出的,在第三方香港是同期的,就没问题。记住,你跟你老公护照所有页面,还要把相关的出入境章的那页面翻译认证。
两人要同时出入境么?
 
至少要证明你俩同期在一个地方,交叉时间符合规定
哦~那在国内应该都可以证明的吧,我是听人家说现在有这样的说法,pr陪伴加籍配偶在海外,自己也要在加国居住一年才能保枫叶卡,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哦~那在国内应该都可以证明的吧,我是听人家说现在有这样的说法,pr陪伴加籍配偶在海外,自己也要在加国居住一年才能保枫叶卡,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人家说了不算,法律说了算。移民法里可没有你那样的说法。。。。。。
 
传言并不可怕,你不要去听传言就行了。。。。。。
总会听一些吖,传来传去好多人讲,假的也变真的了
 
你陪老公还是老公陪你?。。。。。。
我陪伴他在香港 (他也是香港公民)我也在香港有自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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