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不能违背中国的宪法,宪法规定的是,任何中国公民都有义务遵守!美国的联邦拥有高度的自治权,也必须遵守美国的宪法。香港法律没规定,但是宪法规定了,香港人也必须遵守。我没听说过,美国的联邦可以违反美国宪法!
你读过《中国宪法》和任意一部香港法律吗?除了几部在港澳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外,有哪部香港法律“不能违背中国的宪法”啦?你是不是想说香港法律和香港居民不能违背《中国宪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吗?你一定自己也觉得可笑吧。
试比较《中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与《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你应该能明白香港居民享有哪些内地中国公民不享有的人权。
《香港特区基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第十八条规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条规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哪有《中国宪法》什么事!
香港法律与《香港特区基本法》有关;《香港特区基本法》与《中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有关。香港法律与《中国宪法》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