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dhs.gov/crossing-us-borders
坐飞机入美国一定要护照,好像不能通融.
陆路的规定应该2009年开始,不过美国公民可以用特殊的驾照或者用护照卡等等.
另外美国绿卡持有者陆路进美国不需要护照.
携带并出示护照是旅行者的义务,酌情允许未能出示护照的旅行者入境是边检官的权力。
链接的官方网站上的这些规定都是规定的旅行者的义务,这部分并没有列出边检官的权力,但是边检官一定有酌情处置权力,这些权力会列在边检官的操作手册里。
你的义务,他的权力,这是不相干的两回事。
美国公民即使是乘飞机到达美国,在意外缺失护照的情况下,比如在飞机上或在从飞机至边检柜台的路上丢失护照,只要如实说明情况,边检官一定拥有足够的酌情权(discretion),在利用信息系统核实身份的前提下允许此人入境。
另外,行使酌情权,与“通融”也不是一回事。在入境检查这个例子里,通融,是官员出于利益或情面而违法或违规放行;而行使酌情权,是依法依规放行。
关税问题上也是这样,在你没有豁免额度的情况下,边检官员对于一定金额进口商品豁免征税,这是在法律及行政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行使酌情权,而非所谓“通融”,更不是什么“法外情”。
如果你开车超速被警察抓住,警察有权罚你,也有权不罚你,罚你是依法,不罚你也是依法行使酌情权,并非法外开恩。
但是,
有人开车超速被抓不被罚,不等于你可以超速;
有人离开加拿大一天进口商品被豁免征税,不等于在一天内出入加拿大你有进口豁免额度;
有人没有证件被允许入境,不等于你出门可以不带证件。
不知道这么解释这些逻辑清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