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国,和物业管理闹矛盾,竟然会输了自己的房子。。。

刚刚看到这则新闻,比较震惊。住公寓/城市屋,和物业打交道,有什么不满意,还是忍忍算了。怪不得,我之前有位朋友建议我,胳膊拗不过大腿。否则。。。果真,真有案例。。。哎。。。

(转)高贵林港一对华裔夫妇因不满管理委员会划分停车位,经常将汽车停在访客停车格内,双方对簿公堂,缠讼多年。近期法庭裁定管理委员会可将这对夫妇的公寓出售,赔偿诉讼费用,目前已有人出价17万元。但他们扬言抗争到底。

住在高贵林港林朵街(Rindall Ave.)2378号公寓单位的华裔夫妇毕正富与杨惠枝(音译,Cheng-Fu Bea and Huei-Chi Yang)不满管理委员会所画分的停车位,经常将自己的车辆停在访客停车格内,双方对簿公堂,缠讼多年,历经50次出庭,32位法官及6次请愿。

华裔屋主因停车位纠纷对管理委员会对簿公堂,面临公寓遭强制出售以赔偿诉讼费命运。(CBC)

但所有诉讼法庭都判决屋主败诉,去年卑诗高等法院裁定管理委员会有权扣押这对夫妇的公寓并出售,用以赔偿委员会几年来花费的17万3000元诉讼费。

管理委员会表示,已接受买家17万元的出价。如果法庭认为买家的出价合理,最快30天内即可成交。

但毕正富扬言继续抗争,强调管理委员会若真的将他们的公寓卖掉,他会再度提出诉讼求偿。

有住户表示,这起诉讼没有赢家,因为过去几年他们已耗费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在诉讼上。
 
他们没搞懂这里的住户条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我猜是这样的 - 这对夫妇不愿停在自己被划分到的车位,长期使用访客车位又不听劝导,管理处寄发罚单拒缴还照旧,持续开单终至管理处提起诉讼追讨罚金,这对夫妇与管理处缠讼多年最后输了官司,名下财产不够只好卖房赔钱。
 

Kerrigan

静如瘫痪 动如癫痫
楼主是转帖的吧。写这个新闻的记者可够呛。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没交代清楚。给人感觉就像物业抓了业主一个小辫子讹诈一套房子一样。不敢说这个描述一定没有完整体现事情的真相,但是表示最深刻的怀疑。
 
见过傻的, 可真没见过如此傻的一对夫妇。
不喜欢不满意,输了一次官司卖房走人。 退一步海阔天空!

社会一定要让这又傻又倔的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一个停车位的分配,多大点事, 上庭50次,脑子进水了!

不喜欢这个系统,要就走人,要就学毛泽东推翻它。 在系统里面玩就要愿赌服输。
 
新闻说,是因为房主是自己打官司,几乎就是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长年打官司,物业花费17万来应诉,造成每户产生5000刀的花费,因为房主打官司28次失败,法官判房主滥用资源,造成物业巨额债务,所以,物业可向房主追讨损失。

所以,我觉得,输了就输了,没有过不去的坎,不要让对方不好过,让集体不好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哎,一对夫妻就此赔了房子,就为了一个停车位。
 
我是相反的想法,执着打官司,肯定物管也有不对,况且物管本身就是强势。

从本人投诉经历看,有结果的加拿大投诉真的和国内差不多,抱大腿,抱的不比国内差,按照目前投诉结果看,不是法官判就一定是对。也不见得这户人家就错。

如果住户真的是对的,多次官司后还是不公判决,只能说明加国司法也有问题。官官相护?或者错不改正?相护护短?这些都是国内的作风。

我要是住户,就把官司内容证据全部上网。

其实当初物管给住户换个车位不就好了吗。这也说明物管的协调管理能力也不行,管不好物业。
 
最后编辑: 2015-02-05
我是相反的想法,执着打官司,肯定物管也有不对,况且物管本身就是强势。

从本人投诉经历看,加拿大投诉真的和国内差不多,所以,不是法官判就一定是对。也不见得这户人家就错。

如果住户真的是对的,多次官司后还是不公判决,只能说明加国司法也有问题。官官相护?或者错不改正?相护护短?这些都是国内的作风。

我要是住户,就把官司内容证据全部上网。

很多事情没有对错之分, 而是在法律框架下的输赢之分。 不识时务将半生精力全部财力输在不值几个蹦子的停车分配上,除了一个傻, 还是一个傻。

50场官司几十个法官, 一次也没有赢! 如果不想走陈胜吴广的道路, shut up!
 
很多事情没有对错之分, 而是在法律框架下的输赢之分。 不识时务将半生精力全部财力输在不值几个蹦子的停车分配上,除了一个傻, 还是一个傻。

50场官司几十个法官, 一次也没有赢! 如果不想走陈胜吴广的道路, shut up!

你没见到官司内容怎么知道没有对错?我也没说法官一定错或者住户一定错。如果加拿大也你这种想法,那和国内有区别吗?我国内官司也是十几个检察官法官全部口径一致。

强势和弱势本来就是资源的方面都不对等,法律还维护强势的,那只能说明法律用歪了。
 
你没见到官司内容怎么知道没有对错?我也没说法官一定错或者住户一定错。如果加拿大也你这种想法,那和国内有区别吗?我国内官司也是十几个检察官法官全部口径一致。

强势和弱势本来就是资源的方面都不对等,法律还维护强势的,那只能说明法律用歪了。

如果你认为赔上十年时间,一个康斗,50场失败, 去争一个5个铜板的对与错,值, go ahead, make my day!
什么叫 退一步海阔天空?
 
如果你认为赔上十年时间,一个康斗,50场失败, 去争一个5个铜板的对与错,值, go ahead, make my day!
什么叫 退一步海阔天空?

为什么叫弱者退?就应该强者退,弱者让着强者,说明强者是强盗。

你是马甲吧,你在国内还是加拿大?
 
为什么叫弱者退?就应该强者退,弱者让着强者,说明强者是强盗。

你是马甲吧,你在国内还是加拿大?

什么叫马甲? 我就是我。 当然在加拿大。
用那对夫妻打官司的精力和金钱,我会在大多挣到至少两个downtown core的康斗,开开心心地过日子。只有又傻又倔的人才会做如此loser!
要自己作强者, 买一个penthouse的康斗,得到一个地面的带自动车库门的停车位。
要做loser, 将车子停在人家的位子然后打官司连康斗都赔进去, no zuo no die.
 
什么叫马甲? 我就是我。 当然在加拿大。
用那对夫妻打官司的精力和金钱,我会在大多挣到至少两个downtown core的康斗,开开心心地过日子。只有又傻又倔的人才会做如此loser!
要自己作强者, 买一个penthouse的康斗,得到一个地面的带自动车库门的停车位。
要做loser, 将车子停在人家的位子然后打官司连康斗都赔进去, no zuo no die.

算了吧。你以为你是世界标准呀。自我感觉太好了。买个什么斗就是强者啦~
在加拿大,都你这种人,迟早中化,或已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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