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正在卖北京的一套房子,为我们提供服务的这名北京房产中介比较年轻,对如何办理委托公证、认证手续等支支吾吾,由于公证、认证费用很费银子,办错了还耽误时间,特请教家园里有经验的大侠指教。
一、整个故事如下:
1、我们在移民加拿大之前购买了北京的这套小房子,产权证上仅老婆一人名字,10年前用身份证购买,没有贷款,老婆的户口在上海,目前未销户口。
2、现在老婆已经入加拿大籍,并且由于无法请假故不能亲自回北京买房,决定由老公回北京办理卖房手续,老公是中国护照、枫叶卡。
3、目前买家已经找到,他们打算一次性付款。
4、由于北京朝阳区调整区划,我们那套房子产权证的有效法律地址在朝阳区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内已经发生了变化,如从“朝阳路1号”变成了“朝阳路2号”,但我们手中房产证的地址还是老地址。
二、房产中介告诉我们需要办理以下公证书,我们实在是将信将疑:
1、中介说:需要老婆在温哥华对老公进行“委托卖房授权”。委托授权书要求进行公证,需要四份公证书原件,房产中介也把适合于北京没有贷款、按揭的授权书内容给我发过来了。经我们咨询温哥华的公证律师行,基本弄清楚了该委托书需要办理“公证、BC省政府认证、中国驻温哥华领事馆认证”的三个程序,每份为260+60刀,四份就1200多刀!
2、中介又说:需要老婆在温哥华办理“同一人”公证,要四份原件。后来我们弄明白了,因为在朝阳区房管局的电脑档案中,产权人是老婆的中文名字,而老公即将带回北京的“委托授权书”中的老婆的名字是英文名字,因为入籍了。我们又咨询了公证律师行,基本弄清楚了,老婆需要做一个“宣誓书”,然后跟上面的授权委托书一样,经过“认证、BC省府认证、中国驻温哥华领馆认证”的三个程序,又是1200多刀!
3、中介还说:需要把老婆的加拿大护照做“译本公证”,仍然要四份原件。我们不太理解,老婆已经委托了老公回北京全权办理卖房事宜,应该只要老公的身份证件即可,为什么还要老婆的护照翻译公证件?中介解释说,因为老婆护照上全部是英文,不是中国的官方语言,所以需要翻译成中文并且公证,然后在办理过程中的许多部门都会用到。我们又咨询了公证律师行,得知“译本公证”的程序跟上面两样东西的程序一模一样,又要花掉1000多刀!
三、中介又说,接下来的办理流程是:
1、老公带着相关的公证书回到北京后,首先要去朝阳区房管局办理变更地址(因为我们手中房产证上的地址已经不是合法地址了,帝都政府单方面就改了!)、变更老婆的姓名(从中文名字变成英文名字)、变更老婆的证件号码(从身份证号变成加拿大护照号码),需要用掉各一套公证书原件,然后这套房子才可以拿出来卖,进行网签。
中介说,可能上述两个动作需要份两次完成,即:把手头的这份老的《房产证》交上去,先变更老婆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然后房管局打印新的《房产证》;接着立即把这份新的《房产证》交上去,办理变更地址的手续,然后房管局在重新打印一份新的《房产证》。又是双份银子呀!
中介还说,不排除朝阳区房管局多管闲事,发现老婆是加籍护照、但户口没销,而要求老公先去趟上海为老婆销户口,这又将用掉各一套公证书原件。
2、与买家、光大银行、房产中介签署4方资金监管协议。
3、陪买家去税务局缴税,需要用掉各一套公证书原件。
4、然后就网上预约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大约一周后,与买家去朝阳区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又需要用掉各一套公证书原件。
6、然后老公就能拿到银子,回加拿大。
我们现在非常郁闷,要花这么多公证费,并且老公估计需要在北京住上一个多月,才能办完所有手续!我们不知道是否应该完全听房产中介的,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该房产中介从来没有做过涉外的房屋买卖,听口气这可能是她从事房地产中介行业以来的第一单成交生意,并且该中介公司也没有相关的涉外业务指导部门,上述内容完全靠这名爱思考的年轻房产中介,通过道听途说、以及自己的分析推理,悟出来的!
让老婆亲自回北京、用身份证把这套房子卖掉的可能性完全没有。
请各位大侠指教,尤其是关于是否需要办“委托卖房授权书”、“同一个人”和“护照翻译”三个公证、并且还需要各4份?朝阳区房管局要求老婆销去上海户口的可能性大不大?年轻中介说的流程靠不靠谱?
万分感谢!等老公办理完全部卖房手续回到温哥华后,我们将把整个过程整理成详细的文字,以方便将来跟我们情况相同的同学们。
一、整个故事如下:
1、我们在移民加拿大之前购买了北京的这套小房子,产权证上仅老婆一人名字,10年前用身份证购买,没有贷款,老婆的户口在上海,目前未销户口。
2、现在老婆已经入加拿大籍,并且由于无法请假故不能亲自回北京买房,决定由老公回北京办理卖房手续,老公是中国护照、枫叶卡。
3、目前买家已经找到,他们打算一次性付款。
4、由于北京朝阳区调整区划,我们那套房子产权证的有效法律地址在朝阳区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内已经发生了变化,如从“朝阳路1号”变成了“朝阳路2号”,但我们手中房产证的地址还是老地址。
二、房产中介告诉我们需要办理以下公证书,我们实在是将信将疑:
1、中介说:需要老婆在温哥华对老公进行“委托卖房授权”。委托授权书要求进行公证,需要四份公证书原件,房产中介也把适合于北京没有贷款、按揭的授权书内容给我发过来了。经我们咨询温哥华的公证律师行,基本弄清楚了该委托书需要办理“公证、BC省政府认证、中国驻温哥华领事馆认证”的三个程序,每份为260+60刀,四份就1200多刀!
2、中介又说:需要老婆在温哥华办理“同一人”公证,要四份原件。后来我们弄明白了,因为在朝阳区房管局的电脑档案中,产权人是老婆的中文名字,而老公即将带回北京的“委托授权书”中的老婆的名字是英文名字,因为入籍了。我们又咨询了公证律师行,基本弄清楚了,老婆需要做一个“宣誓书”,然后跟上面的授权委托书一样,经过“认证、BC省府认证、中国驻温哥华领馆认证”的三个程序,又是1200多刀!
3、中介还说:需要把老婆的加拿大护照做“译本公证”,仍然要四份原件。我们不太理解,老婆已经委托了老公回北京全权办理卖房事宜,应该只要老公的身份证件即可,为什么还要老婆的护照翻译公证件?中介解释说,因为老婆护照上全部是英文,不是中国的官方语言,所以需要翻译成中文并且公证,然后在办理过程中的许多部门都会用到。我们又咨询了公证律师行,得知“译本公证”的程序跟上面两样东西的程序一模一样,又要花掉1000多刀!
三、中介又说,接下来的办理流程是:
1、老公带着相关的公证书回到北京后,首先要去朝阳区房管局办理变更地址(因为我们手中房产证上的地址已经不是合法地址了,帝都政府单方面就改了!)、变更老婆的姓名(从中文名字变成英文名字)、变更老婆的证件号码(从身份证号变成加拿大护照号码),需要用掉各一套公证书原件,然后这套房子才可以拿出来卖,进行网签。
中介说,可能上述两个动作需要份两次完成,即:把手头的这份老的《房产证》交上去,先变更老婆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然后房管局打印新的《房产证》;接着立即把这份新的《房产证》交上去,办理变更地址的手续,然后房管局在重新打印一份新的《房产证》。又是双份银子呀!
中介还说,不排除朝阳区房管局多管闲事,发现老婆是加籍护照、但户口没销,而要求老公先去趟上海为老婆销户口,这又将用掉各一套公证书原件。
2、与买家、光大银行、房产中介签署4方资金监管协议。
3、陪买家去税务局缴税,需要用掉各一套公证书原件。
4、然后就网上预约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大约一周后,与买家去朝阳区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又需要用掉各一套公证书原件。
6、然后老公就能拿到银子,回加拿大。
我们现在非常郁闷,要花这么多公证费,并且老公估计需要在北京住上一个多月,才能办完所有手续!我们不知道是否应该完全听房产中介的,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该房产中介从来没有做过涉外的房屋买卖,听口气这可能是她从事房地产中介行业以来的第一单成交生意,并且该中介公司也没有相关的涉外业务指导部门,上述内容完全靠这名爱思考的年轻房产中介,通过道听途说、以及自己的分析推理,悟出来的!
让老婆亲自回北京、用身份证把这套房子卖掉的可能性完全没有。
请各位大侠指教,尤其是关于是否需要办“委托卖房授权书”、“同一个人”和“护照翻译”三个公证、并且还需要各4份?朝阳区房管局要求老婆销去上海户口的可能性大不大?年轻中介说的流程靠不靠谱?
万分感谢!等老公办理完全部卖房手续回到温哥华后,我们将把整个过程整理成详细的文字,以方便将来跟我们情况相同的同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