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撞死中国老妇加籍女子曝光:在我的国家没责任

归根到底,还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历史创伤在隐隐作痛。
加拿大白人引起愤怒。如果是贫苦的埃塞俄比亚学生或孟加拉学生等等,估计这个也无人在意。
 
如果一上一下,虽然不知道是否有法律规定,行人一般是走右边的。因此,这里也有个责任大小问题。

但是相信不应该是故意撞的,在中国,民事赔偿是肯定的。如果住医院的话,要付医疗费。

在加拿大,还真不知怎么处理。
 
最后编辑: 2015-04-10
如果一上一下,虽然不知道是否有法律规定,行人一般是走右边的。因此,这里也有个责任大小问题。

但是相信不应该是故意撞的,在中国,民事赔偿是肯定的。如果住医院的话,要付医疗费。

在加拿大,还真不知怎么处理。
船上是规定先上后下,因为上的人视线不好。
虽然是过失造成的事故,但还是有民事责任,无论是白人撞死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撞死白人还是中国人撞死中国人还是白人撞死白人。
 

大拿

Miroir de la vie
在你的国家没有责任?弥天笑话,看下你的国家怎么定义刑事疏忽的 。。。

Criminal negligence
Every one is criminally negligent who
(a) in doing anything, or
(b) in omitting to do anything that it is his duty to do,
shows wanton or reckless disregard for the lives or safety of other persons.

在游人如织的长城墙头,从阶梯上疾步冲下,不顾忌冲撞他人,难道肇事者是个五龄顽童么 。。。?
 

chips

匆匆那年
详细情况不知道。但是家属应该立刻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丫就回不了国了。不过关键还得警察提供丫的护照号。
 
最新的消息: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410/c70731-26828058.html
原标题:北京警方:外籍女子意外“撞死”长城游客后并未失联 律师建议家属尽快诉讼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毛伟豪 卢国强)北京警方10日上午表示,8日在慕田峪长城景区意外“撞死”中国老太的加拿大籍女游客并未失联,警方和相关部门正对双方进行调解,依法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律师建议如调解失败,家属应尽快提起诉讼。

  4月8日11时59分,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接报警称,在慕田峪长城景区一老人摔倒。接报后,怀柔分局迅速调派相关警力赶赴现场。初步查明,当日中午,在慕田峪长城景区19号和20号烽火台间,加拿大籍游客FORTIN(女,38岁)在下行中撞到游客崔某(女,73岁,黑龙江省人),致崔某摔倒,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有证据,警方初步认定系意外事件,目前正进一步开展工作。

  北京法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昊表示,根据现有情况来看,加拿大籍游客是否存在放任、间接故意等行为很难判定,确实不足以判定为刑事犯罪。但是老人因此过世,加拿大籍游客构成了民事上的侵权行为,应判定为民事案件,其负有赔偿责任。建议受害者家属尽快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外国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并执行。

(来源:新华网)
 
平常碰着人,还得来句excuse me,没有责任,谁说这句啊!
把人碰着出人命了,不可能没责任吧!
这肇事者一句话,就把加拿大整个国家拉着垫背,为其个人罪过买单!
就是,reckless driving就算没碰到人,据说也是刑事罪,怎么碰到人碰死就没责任了
 
首先,有没有责任不是你说了算的。第二,无论你有没有责任,作为涉事人员,道德上讲,你都应该留下来配合陆续调查。 试想,如果是中国公民在欧美国家犯事,请问,能够这么轻松的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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