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报警了。也是第一次碰到并报告这类事件,贴出来万一再碰到这车或者类似事情大家也知道怎么处理。
先去了一个小警局,今天周日没开门,然后去了一个远一些的大的,这是大概内容。
我先把情况说了一下,对方说:如果只是车上贴字,没有遮挡车牌,不是警察的责任
我说:是具有攻击性的,有引起冲突的危险。对方说: 一旦引起冲突警察才会介入。我说:没有种族歧视的嫌疑吗,你们就允许这样的车贴出现在路上吗?
对方问我是什么地方发生的,我说了时间地点,对方说我应该找当地警局,我说你们没有责任通知当地警局吗?他们记下了地点
对方问我是否亲眼所见,我说是别人看到并拍了照片登在网上,但我觉得我有义务报告。对方说:必须亲历者本人"physically"去警局报告。光凭我的报告不行。
心有不甘,给Richmond警方打了电话,这次他们没有问我是否亲眼所见我也没刻意说明
对方说:必须知道完整的车牌号,这是关键 (我说我有照片并有一半的车牌号,他们还是要报告完整的车牌号)
我问他们这种情况通常他们如何处理,他们说只要记下车牌号和大致位置,他们会立即通知最近的警车去拦截。至于怎么处理会看当时情况而定。而记下车牌号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