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奇怪,我用我周围的例子告诉你红包补课不是普遍现象,你为什么就认定这是普遍现象。什么叫你们我们?你举的例子是个案,包括什么教育局高管性侵案啦,自己只在教师节送张卡片,其他从没有送过礼啦。但楼主说的红包补课赞助费是普遍情况。谁在以偏概全,你自个想想。
至于赞助费,我还真不以为意,按片入学不需要任何赞助费;你非要去好学校怎么能怪政府。
如果是公立学校出的起赞助费的人多了,可惜不是拍卖价高者得,要不然出高价买学区房,这是市场行为;要不然凭本事考进去,这是竞争行为,都不是贪污受贿。
如果是私立学校,八十万赞助费都不嫌多,一个愿打一个愿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