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為樓主的正義感拍拍手。有人提到「來加拿大,就該照加拿大的規矩」,這個我支持。
先講結論:去辦公室投訴。
前面的人建議了很多,我這裡想再提一點。在去辦公室投訴之前,要先準備好正確的心態:你去投訴,「不是」因為你覺得委屈,而是這個老師「行為不當」。這也不是要不要與人為善的爭辯,這是加拿大價值。
我在工作上偶爾倒楣也會碰到這類的事,沒什麼好生氣的,去要求處理就是了。曾有旁邊的人問我會不會生氣、想揍人?我說呆子才這麼想,碰到這種事不過是走程序罷了,小事,不用生氣。走進主管辦公室,過程描述一下,你看著他,不用多說什麼,主管會自己說這事有多麼的不可接受,主動表明立場,因為這是他們的責任。當然你可以說我們背後有工會,所以主管才會小心翼翼的處理。但如果你只是工作遇上些事而「委屈、不平」,工會可不是閒著沒事幫你出氣的,主管也頂多隨便安撫你兩句就打發你走。這類事情在加拿大是很嚴重的,所以才會被重視。
如果擔心英文不好,不是問題,LINC是多倫多教育局TDSB拿政府經費代辦,大方的要求LINC辦公室,提供翻譯,這些是按規定要有的。(順帶一提,小孩在TDSB下的中小學唸書,如果父母不會講英文,也可以要求學校事先找好翻譯,再去跟學校談。這些都是寫在規定裡的,還可順便照顧一下中文的翻譯員。)
如果你還是對英文沒信心,不妨可以找個華人的TDSB trustee,trustee就是等同於市府的議員,用中文跟他們談,請他們幫你溝通一下這件事。Scarborough-Agincourt的trustee是華裔,Manna Wong, 416-395-8787
Manna.Wong@tdsb.on.ca。我剛提過了,在加拿大這是大事,找議員關切天經地義,這個圈子裡面不會有人覺得你奇怪。當然,最直接有關的應該是LINC所在地的trustee,你如果跟我說地點,我也可以幫你查是誰。不過剛說了,這種事是不分地區的。我不認識這位先生,只是現在華人願意參選的人不少,有些選舉還華人跟華人競爭,也有許多人是從TDSB累積經歷,再轉戰市府議會,如果剛好可以幫我們瞭解一下他們對同胞的支持協助情況,也是功德一件。
寫信、寄照片的事,就別麻煩了吧,為什麼要求人家改變想法呢?他當然可已有他的想法,只要別犯了加拿大的規矩就好,我們也別無所求。(別覺得在加拿大土生土長的人,絕不會違反加拿大的價值、規定或法律,沒這種事。)
我也是個怕麻煩的人,只不過是來加拿大以後觀察到,如果其他種族的人都很會吵(白人當然第一名,但後面還很多),如果只有華人不會吵,那以後麻煩才多呢。還是入境隨俗吧,免得給自己找麻煩。
最後再提一次,請記得投訴的心態:不是因為生氣、不是因為你委屈,你是經歷到不對的行為,而去糾正對方的!
至於會不會「贏」?想太多了。那些天天投訴的人,哪都那麼有把握,覺得想投訴就投訴。主管單位怕麻煩,即使一次不成,積少成多,也會有影響的。
加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