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祝福楼主。反驳的帖子似乎只是一知半解。只要有执照, 不管短期或长期,都可依法执业。了解律师行业的人都知道,法律行业也有跨国行为,不知有多少外国律师在中国做移民,咨询业务(我上大学那会大型外企法律主管大部分是老外律师或有留洋背景华人),即便他们没有中国律师的资格,因为中国律师法规定需要有中国国籍。但他们的名片上都写有律师资格,最多加上一个国别。有时介绍时也没有加。楼主以前的介绍也许不够准确,做的工作应该像当年谷开来在美国诉讼一样,但某些人完全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再者,楼主拥有中加两国执照,主要的客户对象是中国的投资人,应该不会是一般的客户,应该没有必要有广告嫌疑。另外说一句,拥有加拿大律师资格又洞悉中国法细微和实践的人, 有吗?
本人与楼主素未谋面,但向来钦佩对生活和工作激情澎湃的人。同时对楼主讲一句:不必在意,因为这些言论对你没有任何价值。
再者,楼主拥有中加两国执照,主要的客户对象是中国的投资人,应该不会是一般的客户,应该没有必要有广告嫌疑。另外说一句,拥有加拿大律师资格又洞悉中国法细微和实践的人, 有吗?
本人与楼主素未谋面,但向来钦佩对生活和工作激情澎湃的人。同时对楼主讲一句:不必在意,因为这些言论对你没有任何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