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放弃监护权,每周探视一次,但是基本是不来探视,如我带孩子回国出加拿大旅游 ,必须 需要他签字吗 如果他不配合,我们就不能出去吗

深度:母亲带儿子回国犯绑架罪?
居住在美国华盛顿的刘文静于2013年与丈夫分居,并开始办理离婚手续,其间双方享有儿子共同监护权。2014年9月4日,刘文静发电邮给她的美国丈夫称自己祖母病危,必须和儿子立即返回中国。其丈夫立即赶往杜勒斯机场,并通知地方执法官。FBI接报后,下令已飞到加拿大领空前往北京的班机返回机场。飞机降落后,刘文静立即被逮捕并以绑架罪起诉。上周五,法庭裁定刘文静绑架罪成立。此案在各华人社交网络、媒体引起广泛讨论,相当多的华人对母亲为何不能带走自己的儿子表示不理解。更有同胞激动地称法院判决是不人道的,甚至号召华人团结起来,对这样的法律进行挑战,改造美国不公平的现状。
温哥华的朋友可不要以为自己可以隔岸观火,因为加拿大刑法也有父母绑架的罪名。其处罚较美国的更为严苛,为最高十年监禁。
许多离婚案都涉及未成年子女监护抚养权的争夺。有的当事人千方百计筹谋将子女带离其居住地,有些是不想让对方见孩子,有些是想在国外提起诉讼。因为给孩子办理护照往往需要父母双方都签字,有些当事人甚至伪造一方父母的签名,一旦被查到也会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包括自己的护照被扣留或吊销。而带离孩子的行为一旦实施,就可能涉及绑架罪:刑法第282条和第283条均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的父母、监护人或有合法照看权者。282条适用于有孩子抚养令者。而根据283条,不管是否已有关于孩子抚养的法庭命令或协议,只要带离孩子的一方有意图剥夺或防碍另一方父母/监护人的监护权,无论是带走、诱拐、隐藏、扣留或容留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均可能被以绑架罪起诉。即使是成功地将子女带离了加拿大,如果前往的国家是海牙公约的签约国,如美国、英国、纽西兰、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当地法庭都有将孩子遣送回加拿大的权力。



我不是在离婚期间,我是已经离婚,他不要孩子。法院判决我唯一监护人。 如果他不签字,我不能离境。我就当场把孩子交给警察带给他,我也不要了!太欺负人了
 

多伦多小街坊

多伦多小市民
我的情况是,他每个月给我儿子的抚养费是200刀!孩子我自己一个人负责全部。每周的探视也不来,难道他这个爹只是为了给我们设置障碍存在的吗?其他功能全没有。
我倒给他抚养费?????那么孩子我不要了,我也出200到每月,试问他能不能抚养孩子?????
楼主查查法律吧。
 
中国人因为语言问题,老是不愿意去查查当地法律。以自己臆测的情理来决定自己的行为。

上文就是一个典型,直到飞机被折返,被以绑架罪起诉,头脑才会清醒点。


既然你知道是因为语言障碍问题,那么,如果您能帮助更好,不能帮助也没关系。就不用发言了。您写过来的案例我仔细拜读了,我认为不适用我的情况。
 
监护权和探视权是不同的。除非探视权也被取消。 探视权是权利,就是说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可以看孩子也可以不看。 同样投票选别人也是权利。 你不是必须去投票。

建议你好好商量,给对方些好处,比如如果同意签字让你带孩子回国,那么他可以少付或者不付抚养费。 甚至你可以倒给他抚养费。 我觉得他可能同意的。

你如果只想自己得方便,不给别人好处,那么good luck

这个还要前妻给好处,走后门?父亲做到这样也是失败
 
我的情况是,他每个月给我儿子的抚养费是200刀!孩子我自己一个人负责全部。每周的探视也不来,难道他这个爹只是为了给我们设置障碍存在的吗?其他功能全没有。
我倒给他抚养费?????那么孩子我不要了,我也出200到每月,试问他能不能抚养孩子?????
怎么才给200块? 不是说离婚对女性有利吗?一说到这个许多男银呲牙裂嘴滴,给200块够干什么用的啊?看来离婚的代价对男银还是太少了,根本就没有风险,离婚成本很低啊。说不定如果男银没工作,女方还得倒贴抚养费哩!
 
怎么才给200块? 不是说离婚对女性有利吗?一说到这个许多男银呲牙裂嘴滴,给200块够干什么用的啊?看来离婚的代价对男银还是太少了。听说是这样的: 如果男银行没工作,说不定还得女方倒贴抚养费哩!

孩子爸爸说了,就200,如果想多要,他就失踪了,打现金工,一刀抚养费也没有。
 
旅游而已,你怕啥

你如果怕对方临时捣乱, 就书面, 或者电子邮件通知对方, 说我要出国旅游了, 要把孩子给你带一段时间, 然后说明要如何如何, 比如每周去什么学习班兴趣班之类的, 几号预约了医生看牙齿之类的, 喜欢吃什么食品, 不能吃什么食品, 对什么东西过敏等等, 对方如果是正常上班一族一般看到这些都头疼半天, 肯定赶快书面同意让你带走
 
没拿到对方的签字,要是出境的时候倒霉被查了,就杯具了~
 
他没监护权,难道不是说不需要他同意吗。
别不让他探视就行了
监护权和探视权是不同的。除非探视权也被取消。 探视权是权利,就是说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可以看孩子也可以不看。 同样投票选别人也是权利。 你不是必须去投票。

建议你好好商量,给对方些好处,比如如果同意签字让你带孩子回国,那么他可以少付或者不付抚养费。 甚至你可以倒给他抚养费。 我觉得他可能同意的。

你如果只想自己得方便,不给别人好处,那么good luck
 
既然你知道是因为语言障碍问题,那么,如果您能帮助更好,不能帮助也没关系。就不用发言了。您写过来的案例我仔细拜读了,我认为不适用我的情况。
看了楼主这句回复,我觉得楼主个性好强,应该牛B,直接按自己想法去干吧;别人都是SB,听别人意见没有用,纯粹浪费时间。
 
旅游而已,你怕啥

你如果怕对方临时捣乱, 就书面, 或者电子邮件通知对方, 说我要出国旅游了, 要把孩子给你带一段时间, 然后说明要如何如何, 比如每周去什么学习班兴趣班之类的, 几号预约了医生看牙齿之类的, 喜欢吃什么食品, 不能吃什么食品, 对什么东西过敏等等, 对方如果是正常上班一族一般看到这些都头疼半天, 肯定赶快书面同意让你带走
他是不会去机场捣乱的,我只是害怕海关不让出。我找不到他,他从不告诉我他 住在哪里,也不告诉我在哪里工作,换句话说,我找不到他,只有个电话。他就是我任何事情都别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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